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年04月01日 冀财规〔2024〕2号
税谱®提示:本办法自2024 年4 月2 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冀财规〔2021〕17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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