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年02月22日冀财农〔2024〕14号
税谱®提示:本办法自2024年2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河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冀财规〔2022】1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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