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央财政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4年12月02日 冀财资环〔2024〕82号
税谱®提示:根据《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财规〔2025〕3号》规定, 保留。
税谱®提示:本办法自2024年12月3日起施行。实施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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