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土地估价机构备案监管办法》的通知【有效期5年】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土地估价机构备案监管办法》的通知
吉国土资规〔2018〕1 号
税谱®提示:根据《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2023年10月18日)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各土地估价从业机构:
《吉林省土地估价机构备案监管办法》已经 2018 年第一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报厅土地利用管理处。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2018 年 1 月 30 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官网
日期:2018-01-30
有效范围:
吉林
吉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