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年02月28日冀财规〔2023〕1号
税谱®提示:根据《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财规〔2025〕3号》规定, 保留。
税谱®提示:本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4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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