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人社联字﹝2015﹞78号
税谱®提示: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吉林省劳动保障厅印发的 《吉林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则 (试行)》(吉劳社工字暡2008暢86 号)同 时 废 止。国 家 出 台 新 规 定 的,按 国 家 规 定执行。
税谱®提示:根据《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吉林省人社厅2022年继续有效、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2022年9月27日)规定,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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