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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部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效期5年】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部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年07月26日冀财社〔2022〕89号

税谱®提示:根据《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财规〔2025〕3号规定, 保留。

税谱®提示:本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河北省财政厅官网 日期:2022-07-26 有效范围: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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