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部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年07月26日冀财社〔2022〕89号
税谱®提示:根据《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财规〔2025〕3号》规定, 保留。
税谱®提示:本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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