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曲靖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曲靖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曲政办规〔2019〕2号

税谱®提示:根据《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修改和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曲政规〔2023〕1号》规定,决定保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13年10月24日印发的《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曲政办发〔2013〕158号)废止。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6日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19-06-26 有效范围: 云南 曲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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