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白条家禽上市的实施意见(试行)
黔东南府办发〔2021〕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家禽定点屠宰管理,加快推进白条家禽上市,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禽共患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贵州省牲畜屠宰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指导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函〔2019〕43号)、《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设置家禽临时集中屠宰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62号)等文件精神,在我州城区分步推行白条家禽上市工作,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州16个县(市)城区实行家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白条上市”制度,加强禽产品市场准入管理,严禁城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超市及公共场所从事活禽经营与屠宰活动,形成“白条上市、冷链配送、生鲜销售”的禽肉产品经营模式,切实防止禽流感等疫病在交易、屠宰加工环节传播。全州城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超市销售的家禽白条肉上市率达100%,家禽定点屠宰企业出场禽产品检疫率、检验率均达100%。本实施意见定点屠宰的家禽是指鸡、鸭、鹅、鸽、鹌鹑等人工饲养、可供食用的禽类。禽产品是指未经加工的禽胴体、肉、脏器、头、皮、血液等。
二、重点工作
(一)加快布局家禽定点屠宰场(点)。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快布局家禽定点屠宰场(点)。一是按产业布局。将家禽作为“一县一业”重点发展的3个县(三穗县三穗鸭产业、天柱县生态土鸡产业、锦屏县生态鹅产业)各建设一个家禽定点屠宰场。榕江县可依托黔东南小香鸡产业建设一个家禽定点屠宰场。二是按养殖量布局。年出栏家禽500万羽的县可以建设一个家禽屠宰场(需经州政府批准,征求省农业农村厅意见),设计年屠宰能力1000万羽以上;年出栏家禽200万羽的县可以建设一个家禽屠宰点(需经县级政府批准,征求州农业农村局意见),设计年屠宰能力500万羽以上;年出栏家禽200万羽以下的县可在现有的县级畜禽定点屠宰场(主要屠宰生猪)相对分区增加一条家禽屠宰线,以满足家禽屠宰、白条家禽上市及外销的需要。各县(市)要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家禽定点屠宰工作。三是按区域中心城市布局。在州府所在地凯里市建设一个家禽定点屠宰场,实现规模化、标准化屠宰,优化完善冷库、包装、冷链配送等产业链,保障凯里市白条家禽上市。
(二)分步推进县(市)城区白条家禽上市工作 。一是凯里市和天柱县要在2021年一季度制定白条家禽上市实施方案,在城区推行白条家禽上市工作。凯里市和天柱县要为全州城区推进白条家禽上市工作探索经验、做好示范。二是三穗县、锦屏县、麻江县(有完工的家禽屠宰企业)要在2021年二季度制定白条家禽上市实施方案,在城区推行白条家禽上市工作。三是其他县要在2021年三季度制定白条家禽上市实施方案,在城区推行白条家禽上市工作。
(三)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家禽销售区域升级改造。城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原活禽销售区域的活禽交易设施设备要全部拆除,改造成由冷鲜柜和冷藏柜组成的冷链销售平台,保障销售环节白条家禽保质保鲜。
(四)加强家禽屠宰检疫检验监管。按照《家禽屠宰检疫规程》有关规定,落实官方兽医对家禽定点屠宰场(点)宰杀的家禽实施屠宰检疫,检疫率要达到100%;对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要监督屠宰场(点)做好检疫病害动物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并做好可供追踪溯源的无害化处理档案记录。定点屠宰场(点)要配备肉品品质检验员对屠宰后的家禽产品品质进行检验,合格的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即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白条家禽必须附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方可出场(点)上市流通。推行定点屠宰的家禽产品使用检疫标识,实现家禽产品可追溯。
(五)建立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家禽产品凭“两证一标识”进入流通环节,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可溯源的家禽脚环标识。市场开办方要认真查验,鼓励与入场销售经营户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超市和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食堂及其他禽产品加工厂等单位使用的禽产品必须是经检疫检验合格的产品,同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食堂要带头采购定点屠宰场屠宰的家禽产品。
(六)推进禽产品经营方式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家禽定点屠宰场(点)的辐射功能,通过农产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专柜、超市和品牌专卖连锁门店等销售网络,向广大群众提供放心、优质、安全的家禽产品;鼓励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冷链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促进家禽以及禽产品流通方式转变;鼓励原家禽批发(经营)户转产转业,从事冷链批发、冷藏、配送等行业;支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禽产品经营改造更新经营设备,改变经营范围,转变经营方式。
(七)加快禽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建设集家禽贸易、屠宰加工、冷链物流、市场销售、生态养殖、溯源体系、配送一体化项目,在满足州内消费需求的同时,服务于州外市场,助推我州林下家禽产业发展,加快构建完善家禽产业链,做大做强生态家禽产业。凯里市、天柱县要积极探索推进家禽定点屠宰、白条家禽上市的有效方式方法,推动家禽产业规模饲养、点对点调运、集中屠宰、集中检疫、冷链配送、冰鲜上市、产品溯源,优化、完善全产业链,破解难题,探索模式,总结经验,出典型、出品牌,搞好宣传报道。
(八)推进家禽可视化交易平台建设。支持家禽可视化交易平台建设,组织家禽养殖龙头企业、规模养殖场(合作社),通过物联网、互联网、视频监控等多种技术手段实现家禽的定点购买、定点屠宰、定点配送,为消费者提供检疫规范、质量合格的家禽产品。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州级成立以分管副州长为召集人的黔东南州推行白条家禽上市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白条家禽上市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确保全州白条家禽上市工作顺利推进。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家禽定点屠宰及白条家禽上市工作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家禽定点屠宰及白条家禽上市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统筹规划家禽定点屠宰场(点)的建设,支持引导禽类产品生鲜供应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二)强化责任分工。州农业农村局负责家禽定点屠宰场的设置和屠宰管理,督促指导各县(市)做好白条家禽的检疫、检验工作;州发展改革委负责督导家禽定点屠宰场屠宰收费工作;州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市场开办方严格凭“两证”上市销售白条家禽,依法做好白条家禽进入批发、零售市场的准入和监督管理;州商务局负责禽类产品冷链物流流通体系建设;州卫生健康局负责家禽从业人员感染禽流感等疫病的监测和控制,指导从业人员做好健康防护,督促指导各县(市)做好外环境禽流感检测、消杀工作;州财政局负责督促各县(市)保障家禽定点屠宰及白条家禽上市工作经费;州教育局负责学校食堂禽类产品消费安全监管,采购经定点屠宰场屠宰并检疫合格的禽类产品;州公安局负责维护专项工作的治安秩序,依法处置妨碍专项工作的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家禽私屠滥宰违法案件查办工作,承办移交的有关案件;州自然资源局负责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州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环境评价;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共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影响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州委网信办负责家禽定点屠宰及白条家禽上市推行期间网络舆情的监测分析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相关情况,督促指导涉事部门妥善应对处置相关网络舆情;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家禽定点屠宰及白条家禽上市各项工作。
(三)强化队伍建设。各县(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基层动物防疫和市场监管队伍建设,切实落实动物疫病防控技术人员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加强执法队伍力量配备,加强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白条家禽上市的宣传工作,组织和引导媒体开展专题新闻宣传活动。重点宣传 “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白条上市”对疫病防控、公共卫生安全、家禽产品质量安全和家禽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积极作用。同时,加强对家禽有关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宣传,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的消费观,推动传统的“鲜活禽”消费方式向“白条家禽产品”“冰鲜禽产品”等绿色健康方式转变。
(五)强化应急预案。推行家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白条上市”是一项民生实事,会对从事活禽销售、传统方式运输、零售门店等产生冲击,涉及从业人员就业等社会稳定问题。各县(市)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政策方案,引导活禽经营户转型经营,安置好转业转产人员。各级各部门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化解和妥善解决推进工作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矛盾,保障市场经营秩序和社会稳定。
(六)强化长效监管。家禽定点屠宰及白条家禽上市工作涉及养殖、屠宰、经营、加工、消费等环节,覆盖面广、难度大,相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完善相关环节监管制度,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在养殖环节要推进养殖档案管理制度,屠宰环节要完善台账制度,流通环节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消费环节要实行餐饮业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形成全过程管理链。
(七)强化督查问效。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检查,州级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落实有力、进度较快的县(市)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通报。
附件:黔东南州推行白条家禽上市联席会议制度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对《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白条家禽上市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解读
来源:州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1-01-27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有效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加快推进家禽产业提档升级,根据州委、州政府要求,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白条家禽上市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报州人民政府审定印发。
二、关于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和践行人民至上的理念,在全州16个县(市)城区实行家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白条上市”制度,形成“白条上市、冷链配送、生鲜销售”的禽产品经营模式,切实防止禽流感等疫病在交易、屠宰加工环节传播,实现家禽产业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定点屠宰。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指导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函〔2019〕43号)《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设置家禽临时集中屠宰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62号),国家对家禽实行定点屠宰,集中屠宰。按照州人民政府同意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全州家禽屠宰场布局的说明》,凯里市、三穗县、天柱县、锦屏县可以各建设一个家禽定点屠宰场,其余各县可以根据家禽年出栏量进行定点屠宰布局(年出栏家禽500万羽的县可以建设一个家禽屠宰场、年出栏家禽200万羽的县可以建设一个家禽屠宰点、年出栏家禽200万羽以下的县可在现有的县级畜禽定点屠宰场相对分区增加一条家禽屠宰线),以满足家禽屠宰、白条禽上市及外销的需要。
2.坚持分步推进。一是按区域分步推进。本实施意见只严禁城区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超市及公共场所从事活禽经营与屠宰活动,对乡村未作要求。二是按时间分步推进。凯里市和天柱县要在2021年一季度制定白条禽上市实施方案,在城区推行白条禽上市工作为在全州城区推进白条禽上市工作探经验,做示范。三穗县、锦屏县、麻江县要在2021年二季度制定白条禽上市实施方案,在城区推行白条禽上市工作。其他县要在2021年三季度制定白条禽上市实施方案,在城区推行白条禽上市工作。
3.坚持转型升级。自2020年初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关闭活禽交易市场,实行家禽定点集中屠宰,白条上市销售。目前,我州城区已经基本实现了家禽集中定点屠宰,城区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超市已经基本实现了白条禽上市销售。《实施意见》的出台只是对现状进行规范管理和投档升级。对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家禽销售区域升级改造,推进禽产品经营方式转型升级,加快禽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家禽可视化交易平台建设。
(三)主要目标。全州16个县(市)城区实行家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白条上市”制度,严禁城区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超市及公共场所从事活禽经营与屠宰活动,2021年,全州城区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超市销售的家禽白条肉上市率达100%,家禽定点屠宰企业出场禽产品检疫率、检验率均达100%。
三、关于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工作目标。第二部分明确重点工作,包括加快布局家禽定点屠宰场(点)、分步推进城区白条禽上市工作、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家禽销售区域升级改造、加强家禽屠宰检疫检验监管、建立禽产品市场准入制、推进禽产品经营方式转型升级、加快禽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家禽可视化交易平台建设8项重点工作。第三部分制定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宣传引导、强化应急预案、强化长效监管、强化督查问效7条保障措施。
四、关于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州白条家禽上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州级成立以分管副州长为召集人的白条家禽上市联系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白条家禽上市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