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奖励申报指南的通知
莆农综[2021]37号
各县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湄洲岛农林水局:
为了鼓励农业企业做强做大,支持农业企业申报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根据《
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莆田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莆财农〔2021〕6号)文件精神,指导做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编制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主体
当年度新获得国家级、省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奖励标准
对当年度新获得国家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20万元;对当年度新获得省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莆田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奖励申报表(见附件1)。
2.申报主体获得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证书(或文件)。
四、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
申报主体填写《莆田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奖励申报表》(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县区(管委会)农业农村部门。
(二)县区审核
县区(管委会)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政策性审核、公示,填写《莆田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于10月31日前正式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志林 联系电话:13950736998
附件:1.莆田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奖励申报表
2.莆田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奖励申报汇总表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