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全市企业投资项目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意见文件的通知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全市企业投资项目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意见文件的通知
曲政发〔2019〕72号
税谱®提示:根据《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修改和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曲政规〔2023〕1号》规定,决定保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2018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推进‘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的工作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废止《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企业投资项目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的意见》(曲政发〔2017〕38号)。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30日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19-08-30
有效范围:
云南
曲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