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

黔人社发〔2021〕16号 2021-11-01

税谱®提示:根据《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部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1998—2023年)的决定》(黔人社发〔2023〕14号》规定,现行有效 。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 日期:2021-11-01 有效范围: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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