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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小微企业市场化扶持工作机制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小微企业市场化扶持工作机制的通知
遵府办函〔2019〕131号
税谱
®
提示:根据
《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和宣布 失效、废止、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
遵府发〔2023〕11号
)
规定,现行有效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市属企业: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 (
国办发〔2013〕67号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和培育微型企业加快发展的通知
》 (
黔府办函〔2017〕38号
)、《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
》 (
黔府办函〔2018〕49号
)文件精神,为大力助推小微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扶持和培育小微型企业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小微企业市场化扶持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遵义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道桥集团”)作为我市四大国有企业之一,授权其严格依照“小微企业市场化扶持工作机制”,积极发挥国企带头作用,通过市场化方式,全方位、大力度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二、工作举措
(一)鼓励道桥集团设立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或创业投资子公司,积极吸引社会资本,采取股权投资形式,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道桥集团或设立的创业投资子公司进一步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领域小微企业的投资力度。
(二)鼓励道桥集团作为发行主体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专项用于投资遵义市辖区内小微企业。募集资金在有效监管下,通过商业银行转贷管理,扩大支持小微企业的覆盖面。
(三)市政府原则同意采取政府风险缓释基金方式支持“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并积极研究出台财政配套措施,稳步扩大小微企业扶持型债券规模。
(四)鼓励道桥集团通过发债、贷款等方式用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工业园区等各类园区内小企业创业基地、科技孵化器、标准厂房等的建设,完善产业集聚区技术、电子商务、物流、信息等服务平台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工程建设等,为小微企业提供设备融资租赁业务。
(五)鼓励道桥集团及其他国有企业采取业务合作模式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相同比选条件下,鼓励选择小微企业开展业务合作。道桥集团要成立专业指导小组,在科技创新、战略规划、资源整合、市场融资、营销管理等方面,切实指导有业务合作关系的小微企业,全面提升对小微企业的增值服务水平,促进创新型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六)鼓励道桥集团尽快成立专业担保公司,在强化风险防控的基础上,严格规范扶持程序和执行扶持标准,为我市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三、工作机制
(一)市政府统一领导。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统筹调度等。
(二)市属国有企业发挥市场带头作用。授权道桥集团充分发挥市场带头作用,切实履行相关责任,积极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三)市直有关单位部门协助配合。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市自然资源局、市文体旅游局、市扶贫办等单位全力协助配合。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市政府统一领导,道桥集团具体负责,市直有关单位配合,形成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强大合力。各地可结合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实际,及时研究出台具体配套措施。
(二)强化数据管理。道桥集团要建好小微企业台账,及时对扶持对象发展情况、扶持政策有效性进行评估,按年度进行专题汇报。道桥集团会同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及时做好小微企业贷款及风险补偿金核查,加强对小微企业担保业务的调研和督导。
(三)强化考核督导。市直有关单位及道桥集团要建立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将扶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要切实加强对扶持工作落实的督促检查,确保扶持工作的高效运转、精准落实。
(四)强化风险防控。市直有关单位及道桥集团要严格规范扶持程序和执行扶持标准,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防范措施,构筑廉政防火墙和安全网。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
来源:
遵义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