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过期或下架内容请联系客服(电话或微信):18300267060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黄政办发〔2016〕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 ( 国发〔2014〕46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 鄂政发〔2015〕5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全市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作为根本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激发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积极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体育产业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二)发展目标。力争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体育产业体系,体育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市场机制更加完善,消费需求更加旺盛,对其他产业带动作用明显提升,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300亿元,体育服务业占比超过5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280万人,体育产业规模和发展质量达到全省中上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立体育部门审批事项目录,并公布权责清单。按照法定程序,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开放。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及时公开年度市级体育赛事与体育活动综合目录、竞赛规程,对允许社会资本参与的大中型赛事承办权实行公开招标。引入市场机制,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承办赛事。推行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加快推进体育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兴办体育社会组织。充分利用和发挥体育协会、体育企业、体育俱乐部、体育网络组织等多元主体的资源与平台作用,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创建体育社会组织,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开展的体育社会活动,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办。

  (四)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机制。深化体育场馆管理和运营机制改革,逐步实现公共大型体育场馆所有权、管理权与经营权分离,推动场馆运营的专业化和社会化发展。各级各类体育场馆遵循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原则,拓展服务领域,延伸配套服务,提升服务水平。鼓励大型体育场馆运用BOT、BOO、委托运营等市场化模式,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在新建和改、扩建体育场馆中,推行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促进赛事功能需要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

  (五)统筹规划体育产业布局。把黄州区建成体育产业发展核心区,打造全市体育制造、竞赛表演、培训、科教服务、商贸等产业中心。把罗田县、英山县、麻城市、红安县、团风县建成以体育休闲旅游业、养生康复和户外运动为特色的沿山产业带。把浠水县、蕲春县、武穴市、黄梅县建设成以游泳、水上运动、汽车运动、竞赛表演、体育健身等为特色的沿江产业带。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含示范基地)、行业体育项目示范基地,对各示范基地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到2025年,全市力争培育2个以上省级体育产业基地、5个以上省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形成强有力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六)优化体育产业结构。着力提升体育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的比重,大力发展健身娱乐业、竞赛表演业、体育休闲业、体育彩票业、体育培训业、中介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扶持一批优秀体育服务品牌、龙头企业和赛事活动。充分利用黄冈山水资源优势,开发体育旅游线路和产品,推动观光游向运动体验游升级。推进各类新兴和传统运动项目产业化发展,鼓励发展登山、攀岩、滑草、山地车、龙舟、极限运动、武术、格斗等体育项目产业化发展。投资建设一批户外运动基地、营地等户外运动设施,发展户外休闲运动。积极申办和承办全国、全省高水平体育赛事,开发体育赛事资源,发展赛事经济。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各类体育培训机构,扶持体育策划、咨询、经纪、营销等中介机构发展。

  (七)培育多元主体。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体育产业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整合现有国有体育资源,组建市级体育产业集团,盘活存量、做大增量,拓展市场、延伸服务。全面落实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扶持一批具有市场潜力的中小企业,打造具有活力的体育产业集群,促成体育产业链向两端延伸。鼓励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建立资产运营机制,并结合自身实际建设体育企业、社会组织孵化器,为实施体育产业“众创工程”创造良好环境。扶持规范存量体育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增量体育社会组织,加快体育产业行业协会建设,引导专业化发展,社会化联动,市场化运作。

  (八)实施品牌战略。支持体育企业、社会组织创建自主品牌,鼓励体育企业、社会组织和体育场馆运营机构开展连锁经营,拓展市场空间,增强核心竞争力。举办多层次多样化的体育赛事活动,加强与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的交流合作,引进一批有吸引力的全国性、区域性专业赛事,精心打造“挺进大别山”自行车赛、大别山漂流赛、全国场地汽车拉力赛、全国少儿足球冬令营等一批品牌体育赛事和活动。丰富业余体育赛事,广泛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各县(市、区)每年至少要举办1项市级以上计划内体育赛事。各地力争在5至7年内,打造1至2个群众体育活动品牌。

  (九)促进整合发展。积极推进体育与互联网、金融、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等行业整合发展,拓展体育产业发展领域。大力支持“互联网+”体育产业,鼓励体育产业利用互联网整合开发资源,开展商业模式创新。促进体育场馆的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支持体育企业、社会组织借助大数据及互联网交易模式拓展业务,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体育服务模式。依托互联网建设市级体育资源交易平台。大力支持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依托我市现有电视、新媒体、平面媒体资源,结合赛事和活动,引进国内知名体育传播企业,推动黄冈体育传播业的发展。依托大型体育场馆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推动体育与住宅、休闲、商业综合开发。

  (十)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是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加大投入,支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支持黄冈市体育中心、黄州江滩体育公园、蕲春县体育中心、麻城市体育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拓展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基础设施投资,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构建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网,实现县(市、区)有公共体育场、综合体育馆、游泳馆(池)、绿道、体育公园(体育广场)或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乡镇(街道)有综合性的小型体育场馆设施。大力兴建灵活多样、亲民便民的体育场地设施,重点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行政村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改造城市旧厂房、仓库、商业设施用于体育健身。打造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实现农村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

  (十一)促进康体结合。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终身体育教育,实施《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参加体育锻炼情况和运动能力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在学生中全面推广游泳技能,普及游泳救生常识与基本技巧。大力发展运动康复医学,鼓励有条件的医学机构设立运动康复科,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复类医学机构,促进康体结合。加强和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体系,建设居民体质体能测定与健康档案大数据平台,定期发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和青少年体质体能监测报告,大力推广科学健身与运动防护知识,支持在社区设立科学健身及老年运动康复指导与服务站点。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实行工间操制度,每天健身一小时。依托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和群众自发性体育组织,广泛开展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大幅提高经常参与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政府对于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群众体育活动给予资助。

  (十二)创新后备人才培养市场化机制。强化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基础,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体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青少年户外活动营地等在体育培训服务业中的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手段,扩大社会力量办训规模,促进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科学、全面发展。

  (十三)加快足球、篮球改革,促进产业化发展。制定全市足球、篮球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着眼长远和夯实基础相结合、政府支持和市场运作相结合,以提高普及程度为基础,人才培养为重点,形成科学衔接、全面贯通的发展途径。加强足球、篮球青训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竞赛机制,形成各年龄段有机衔接的训练和竞赛体系,打通人才持续成长的通道,建立健全人才储备体系。因地制宜加强足球、篮球运动场地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各级别的比赛,形成政府支持、市场参与的投入机制,推动社会化发展。深入推进足球体制改革,推动体育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会、青少年足球俱乐部共建足球后备人才基地,对在竞赛、训练、人才输送等方面成绩突出的青少年足球俱乐部,政府要给予重点支持,将其打造成全市体育培训服务业的龙头企业。以分级分类的原则构建足球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专业人才的培训体系。大力推广校园足球,制订青少年校园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合理布局新型足球学校。创建“市长杯”青少年足球赛,以此为龙头,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高中、初中、小学三个阶段青少年足球竞赛体系。鼓励发展社会足球,培育打造社会足球赛事品牌。

  三、政策措施

  (十四)大力吸引社会投资。加快国有体育资产的资源整合、优化配置和改组改制步伐,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体育产业运作,提高体育产业发展的市场化水平。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兴办体育企业,创办体育社会组织,在规划建设、规费减免、融资服务、财税政策、补贴奖励等方面,给予非国有体育企业享受与国有体育企业同等待遇。

  (十五)鼓励全民健身消费。各级政府要积极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把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提高体育供给能力和消费水平提供政策与资金保障。每年安排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鼓励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体育健身服务,支持社会体育组织和经营主体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探索将医保卡用于支付体育健身消费的做法,加大全民健身消费支持力度。

  (十六)加强财政政策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设立体育产业引导资金,出台具体扶持办法。进一步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益,规范其使用范围,扩大公共体育设施和服务供给。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贴、奖励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社会组织给予扶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投资。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发展。

  (十七)加强税费价格政策支持。

  1.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 ( 国发〔2014〕46号)文件规定,充分考虑体育产业的特点,将体育服务、用品制造等内容及其支撑技术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体育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落实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创意和设计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鼓励企业捐赠体育服装、器材装备,支持贫困和农村地区体育事业发展,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向体育事业的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持,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体育服务属生活服务中的文化体育业,是指组织举办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活动,以及提供体育训练、体育指导、体育管理的业务活动,可以实行简易征收,税率为3%。

  3.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十八)加强规划与土地政策支持。各级政府要切实把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保障体育产业重点项目用地。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由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加大督查力度。充分利用城市空置场所建设群众体育设施,有条件的公共场所应设置健身步道或自行车道。鼓励基层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共建共享,鼓励各类公立公园、公共绿地用于群众体育活动和群众体育设施建设。凡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通过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中支持企业、单位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办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十九)加强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立体育产业专业,重点培养体育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科研、中介等专业人才。通过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体育类经营管理型人才,鼓励多方投入,开展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强校企合作,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完善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互为补充的多层次人才奖励体系,对创意设计、产品研发、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秀人才进行奖励和资助。加强创业指导和服务,落实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的创新创业扶持政策。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街道、社区等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群众健身指导工作。

  (二十)加强无形资产开发和保护。支持体育赛事主办方注册体育赛事名称、标志、标识,提升无形资产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推进体育场地与票务、体育装备、体育信息、赛事举办权、赛事转播权、无形资产等具备交易条件的体育要素资源公平、公正、公开流转和便捷、高效交易。

  (二十一)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发展体育产业相关政策和成果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增强体育消费观念、养成体育消费习惯,充分利用好各级各类赛事、活动平台激发群众健身热情,营造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在黄冈电视台设立科学健身栏目;鼓励黄冈日报、鄂东晚报等平面媒体和各级电台、网络媒体开设体育健身专栏,推广科学健身方式。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黄冈市体育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詹旺民 副市长

  副组长:孙梓坤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希杰 市体育局局长

  成 员:王喜元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春生 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治民 市教育局副局长

  彭学文 市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程建华 市旅游局副局长

  贾新三 市审改办专职副主任

  肖 军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汉良 市住建委党组成员、工会主任

  欧文志 市科技局副局长

  童光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开发区分局局长

  李绫琦 市人社局副局长

  徐旭亚 市卫计委副主任

  蔡 春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吴荣保 市工商局副局长

  徐自安 市国税局副局长

  吴小青 市地税局副局长

  徐天宇 市物价局副局长

  胡建华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

  陈爱国 市质监局副局长

  张 越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童晓斌 市园林局副局长

  王立新 市体育局副局长

  黄冈市体育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杨希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体育产业发展中的问题。

  各地要将体育产业发展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部署和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抓紧制订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的工作合力。要加强行业管理,加快完善体育统计制度,大力推进体育产业标准化建设。市发展改革委、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2016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日期:2016-10-11 有效范围: 湖北 黄冈市
关系图谱(0)
单击节点 显示明细及下级图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