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金融助推“万企万亿”技改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函〔2018〕3号
税谱®提示:根据2019年11月21日《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黄政发〔2019〕22号
)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黄政发〔2021〕7号
》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黄政发〔2023〕15号》规定,继续有效。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金融助推“万企万亿”技改工程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6日
黄石市金融助推“万企万亿”技改工程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助推“万企万亿”技改工程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函〔2017〕90号)文件精神,以及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发挥金融对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速“万企万亿”技改工程实施,服务于我市“工业强市、赶超发展”战略,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强化政策支持,健全和完善政银合作机制
(一)建立技改企业和项目库。经信、发改部门要按照全市产业发展政策、布局、导向,结合产业实际,全面梳理、遴选、汇总技改企业和项目,建立技改企业和项目库,进行专项管理。对于入库的企业和项目,金融办、人行、银监部门要定期组织银企对接,优先推荐给银行给予信贷支持。
(二)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市财政局负责统筹调度2000万元财政资金,争取省财政配套政策资金,银行按照不低于1:10比例放大,成立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由相关部门负责日常管理,风险由政府资金池、银行按照一定比例予以代偿,支持技改企业和项目融资。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在选择财政专户资金存放银行时,要将该银行支持技改工程贡献度作为重要指标,由银行按相应程序自主决定向企业发放贷款,规模不得低于存入银行资金规模的3倍,并自行承担风险。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制定。
(三)支持技改企业和项目过桥。发挥市国资公司6亿元应急循环资金池作用,对于入库的技改企业和项目,凡符合条件要优先支持。各县(市、区)要相应建立应急循环资金池,支持技改企业和项目过桥。
(四)积极争取省级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专项资金及贴息政策。经信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专项资金和符合省贴息条件的技改项目贴息资金。
(五)银行要创新工作机制。各银行金融机构要成立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专班,创新技改金融服务产品,强化与经信、财政部门对接,积极为入库的技改企业和项目提供融资服务。
(六)建立健全银行激励措施。金融办、人行、银监局组织对银行支持技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考核体系内,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之一。市人行负责统计技改信贷数据。黄石银监分局要督促银行健全技改贷款机制,适当提高银行对技改企业和项目贷款的不良容忍度。
二、推进技改企业上市挂牌,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一)推动技改企业上市挂牌。鼓励和引导有一定规模、业绩优良、成长性好的技改企业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市场和境外上市。积极推动高新型、成长型的技改企业挂牌“新三板”。
推动大冶市、开发区、下陆区等地技改小微企业集体挂牌四板。同时积极兑现主板、新三板、四板奖励政策,降低企业上市挂牌成本。
(二)鼓励技改企业开展并购重组。鼓励上市公司对技改企业进行并购重组,支持技改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扩展上下游产业链;鼓励技改企业收购、兼并上下游企业,做大做强企业规模,提升核心竞争力;财政部门要积极研究技改企业并购重组奖励政策。
(三)支持技改企业开展直接融资。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可转债等融资方式再融资;支持大中型技改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中期票据、可转债等开展直接融资;鼓励新三板、四板技改企业通过股权转让、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方面获得融资;积极推广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业务等;市发改委、市投委办要积极研究企业发债奖励政策。
(四)争取省技改基金支持。市经信委、市国资公司要积极争取省级产业引导资金支持黄石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市国资公司通过争取的省产业引导基金,引进社会资本,与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等基金合作成立10亿元的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基金,积极上报技改项目,支持技改企业。
三、发挥保险机构作用,建立政保合作机制
(一)支持企业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保险。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保险的补贴资金,对于列入国家指导目录的,中央财政给予80%补贴,省财政承担差额部分补贴,列入省里指导目录的,由省财政与地方财政各按50%补贴。经信、财政等部门要积极推荐技改企业进入国家、省指导目录,争取政策补贴资金。
(二)争取保险资金支持技改企业。鼓励保险机构通过投资技改企业股权、债权、基金等多种形式,在合理管控风险的前提下,为技改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市保险协会要会同各保险机构积极向上争取相应险资支持。
(三)积极探索技改贷款保证保险等保险。要将技改项目贷款纳入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体系,对于符合条件的技改企业融资要优先支持;市保险协会要会同各保险机构积极研究技改企业的责任险、专利保险、国产首台首套装备保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和航运保险等保险服务。
四、发挥政府性担保机构作用,建立分担机制
(一)壮大国有担保体系。市本级、大冶市、阳新县要用好用活财政、税收等方面政策,划转资产资源,列支风险补偿金,壮大国有担保体系,提高国有担保公司对技改企业的担保能力,扩大技改企业担保覆盖面。对于支持技改企业和项目的担保公司,各级政府可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保费补助及业务奖补等政策给予支持。
(二)优先提供担保增信服务。对于技改企业和项目,市经信委要协调各国有担保公司优先提供担保增信服务,凡符合条件的要“应担尽担”,银行金融机构对国有担保公司担保的技改企业要“见函放款”。同时,市担保集团要积极发挥市诚发小贷、磁湖金服等平台作用,为技改企业提供过桥小贷资金、P2P互联网金融融资服务。
(三)争取省财政的担保政策资金。省财政根据各地政府性担保公司支持技改情况给予一定比例资金支持,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要积极争取。
五、加强组织保障,强化责任分工
(一)建立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成立经信、发改、财政、金融办、人行、银监、国资公司、担保集团等部门组成的金融助推“万企万亿”领导小组,建立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整合并制定地方配套政策,统筹协调金融助推“万企万亿”工作,定期组织政银企、政保企对接,强化增信服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经信委负责技改企业和项目遴选、汇总管理,建立项目库。市财政局负责研究财政支持政策,建立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给予相关补贴等。市政府金融办负责统筹协调,制定考核办法,并会同市人行、银监局组织银企对接,组织考核。市人行负责统计银行金融机构信贷技改信贷数据。市银监局督促各银行机构建立健全技改信贷工作机制。各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负责提供金融资金支持,创新金融产品,强化金融服务对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