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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筑府发〔2018〕3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暂行管理规定》(筑府发〔2010〕26号)和《贵阳市机动车辆清洗场(站、点)管理暂行规定》(筑府办发〔2011〕39号)。


2018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贵阳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18-12-28 有效范围: 贵州 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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