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过期或下架内容请联系客服(电话或微信):18300267060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哈政办规〔2018〕46号


税谱®提示:根据《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哈政规〔2023〕18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哈政发〔2024〕46号规定,截至2024年7月1日,继续有效。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黑政规〔2018〕1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扎实推进质量提升行动,现将《哈尔滨市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予以印发,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聚焦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和省、市重点产业发展,推广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要把质量认证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认同感和获得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入质量时代。

  二、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扎实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工作,力争用3-5年时间,推动各类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认证数量和认证质量明显提升;质量基础更加稳固,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质量认证市场日趋规范有序;质量认证服务质量提升,高质量供给水平有效显现,主要产品、工程、服务尤其是消费品、食品农产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质量品牌。

  三、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结合《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哈发〔2018〕20号)关于认证认可的要求,统筹抓好落实工作。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制定一批质量认证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战略、生态文明建设等政策措施;配合质量提升行动,培育一批认证认可支撑的区域品牌、生态品牌和公共服务品牌;依托重点扶持发展的新兴产业,实施一批质量认证服务现代农业、先进装备、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全域旅游、商贸物流、健康养老等示范项目,促使质量认证体系建设落地生根,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四、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认证认可工作,分析质量认证发展形势,研究方针政策及重大事项,统筹质量认证发展规划制定和质量认证基础设施建设。各区县(市)政府要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强化监督考核,将质量认证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和质量工作考核,确保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28日



哈尔滨市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主要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一、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增加中高端绿色有机产品供给

(一)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体系建设。健全农业地方标准体系,积极创建国家、省、市、县(市)四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推进绿色生产方式,推动“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健全支持政策,优化有机产品环境,推动哈尔滨成为绿色粮仓、绿色菜园、绿色厨房。构建综合监管机制,抓好有机一二三产业融合优质高效发展,走出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增加更多优质产品供给,实现“种得好”的目标,当好全省现代农业排头兵、供给侧改革先行者、农业综合配套改革的试验区和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

市市场监管局、市农委

市畜牧兽医局、市环保局、市粮食局、市水务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市林业局

(二)积极推动“互联网+农业”建设。支持有机获证企业建立“互联网+有机产品认证质量追溯”和“互联网+有机产品认证交易”体系,构建覆盖种、养、加、销各环节的可追溯体系,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拓展线上线下营销渠道,创新销售模式,让消费者了解有机食品从田间到餐桌的过程,提升消费者信心,实现“卖的好”的目标。

市市场监管局、市农委

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畜牧兽医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粮食局、市水务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

(三)推动“龙江品质”认证。围绕打响哈尔滨绿色有机食品品牌,积极推进“龙江品质”自愿性认证。围绕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照高标准,树立一批新时代质量标杆企业,发挥质量标杆引领作用,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打造更好引领消费潮流、具有强烈时代气息的特色新品牌,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提供更多优质产品和服务。鼓励企业加强团体标准建设,推进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构建先进标准体系,引领和推动行业质量持续提升。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认证活动和认证标识使用,建立退出机制,认证结果主动接受市场检验和社会监督。

市市场监管局、市农委

市商务局、市畜牧兽医局、市粮食局、市工信委

2

二、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

(一)推广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打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结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转版升级,在中小微企业、工程、服务领域全面引入5S管理、群众性QC小组活动、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技能培训等基础性和群众性较强的质量管理知识普及活动。推进创新管理、资产管理、业务连续性管理等新型管理体系认证,支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关键技术研究,全面完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为广大企业树立质量提升的示范标杆。

市市场监管局

市工信委、市农委等,各区县(市)政府

(二)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开展万家企业质量认证现状抽样调查,摸清质量管理状况和认证需求。健全质量认证激励引导机制,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推行企业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认证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信誉,推动在市场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认证结果。

市市场监管局

市工信委、各区县(市)政府

3

三、优化质量认证营商环境

(一)推进资源整合改革。推进国有事业单位性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改革,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机构,优化布局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明确公益类检验检测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强化公益属性,禁止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推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检验检测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开展股份制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市市场监管局

市编办、市工信委、市农委、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粮食局



(二)加强质量认证政府引导。健全质量认证激励引导机制,引导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服务型企业获得认证,帮助更多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信誉。推动和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认证采信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高端产品质量认证奖励规定。积极推广质量认证责任保险、获证企业授信等政策。

市市场监管局

市工信委等,各区县(市)政府


4

四、培育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

(一)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在政府购买服务的待遇上应保证事业单位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业务的平衡。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认证业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营造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制定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给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鼓励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的检验检测认证联盟,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产业经济深度融合。

市市场监管局

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等,各区县(市)政府


(二)提升行业综合服务能力。完善区域型综合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和专业型产业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提升对食品、农林产品、石墨、金属新材料等领域的支撑服务能力,形成以检验检测认证为“连接器”的产业聚合新模式。构建服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通用检验检测认证体系,打造军转民、民参军的能力验证“直通车”。

市市场监管局

市工信委等市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5

五、加快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提档升级,推广先进标准和方法

(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制(修)订以冰雪旅游、乡村民宿、农业种植、畜牧饲养和电子商务等现代农业和服务业地方标准规范;充分发挥我市标准化研究院的技术力量,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企业等单位制(修)订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全面推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国家和省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大力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逐步消除国内外市场产品质量差距;建立健全技术、专利、标准协同机制,开展对标达标活动;鼓励制定团体标准;推动军民标准通用化建设;利用国家标准馆哈尔滨分馆,为企业提供查询、咨询、互译和研判等服务,全面构建以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为引领,以地方标准为主体,以企业标准为补充的现代标准体系,推动消费品标准由生产型向消费型、服务型转变。

市市场监管局

市农委、市旅游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畜牧兽医局,各区县(市)政府




(二)宣传贯彻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开展企业质量诊断服务活动。对中小微企业开展企业质量认证现状抽样调查,摸清质量管理状况自我认证需求。组织认证领域技术专家深入中小微企业,义务开展专题讲座、质量诊断和认证咨询等,普及和推广先进质量管理工具和质量认证知识,提升企业对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及现代质量管理工具的理解和应用。发挥社会组织的服务职能,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诊断服务。挖掘应用新版质量管理体系促进质量提升的典型案例,树立标杆,示范引领。

市市场监管局

各区县(市)政府


(三)转变政府质量治理方式。增强各级政府的质量意识,鼓励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运用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入第三方质量治理机制,推动“流程再造”“四零”承诺服务提质,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市市场监管局

市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四)推动高端品质认证。推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促进企业切实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减少污染物排放,助力环境治理和环境质量提升。推动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焦炭等生产企业取得低碳产品认证,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3D打印、石墨烯、高纯石墨、石墨负极材料、碳纤维、蓝宝石等战略前沿材料领域认证工作的开展,助力先进制造业、绿色制造、新兴产业崛起。推动健康服务、养老服务、金融服务、教育服务等认证,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求。

市市场监管局

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等,各区县(市)政府


6

六、加强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

(一)完善认证监管体系。完善“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监管体系。加强认证监管能力建设,充实各区县(市)认证监管力量,明晰属地监管责任。推行“互联网+监管”监管模式,依托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监管平台,建立信息互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工作机制,构建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信息的可追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加强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获证产品的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多元共治格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各区县(市)政府




(二)大力推进强制性认证。严格依照国家统一的认证目录,督促企业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着力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底线”作用,强化对生产电线电缆、低压电器、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消防产品、信息技术设备等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的监管,根据企业管理水平和诚信状况,实施分类管理,优化认证程序,引入“自我声明”方式,鼓励企业加快提质升级,严守产品安全底线。

市市场

监管局

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市)政府


(三)加大查处力度。加强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获证组织、产品的联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等行为。严禁未获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进入市场,确保认证公信力。加大对有机食品监督抽查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对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健全对参与检验检测认证活动从业人员的全过程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出证人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负总责制度,落实“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

市市场

监管局

市农委、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各区县(市)政府


(四)加强质量认证信用建设。推进绿色有机食品企业信用建设,建立健全涵盖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包装储运、专用生产资料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体系,打造绿色有机诚信品牌。建立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和披露制度,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信用分类管理。推行从业机构发布信用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探索建立永久退出和终身禁入等失信惩戒机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

市市场监管局

市农委、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工信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各区县(市)政府




7

七、深入质量认证国际合作

(一)培育对外经济新优势。以“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为契机,构建以对俄合作为中心,东北亚、欧洲、北美为重点对外开放新格局。着力推动哈尔滨综合保税区、临空经济区、中以和中白产业园、国际铁路集装箱中心站、传化智能公路港等质量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连接亚欧国际运输大通道,以更高的起点、更严的标准、更优的服务和最先进的管理,实现最好的经济效益,发挥质量认证作为国际贸易“通行证”的作用,优化商品、货物进口认证流程。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鼓励装备制造骨干和配套企业在境外园区内投资建厂,支持哈药集团、哈投集团等向境外投资,推动飞机制造、农机装备、食品等优势企业“走出去”,鼓励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项目维修、咨询、检验检测等服务出口,促进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紧密结合、联动发展。建立中欧班列沿线检验检疫合作机制,促进优势产业走出去。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质量国际合作。

市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农委、哈综保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二)健全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发挥中国WT0/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基地、中俄标准研究中心作用,加强对国外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跟踪、研判、预警、评议和应对,妥善化解贸易摩擦,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利用技术性贸易措施,倒逼企业按照更高技术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和产业层次,不断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

市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农委,各区县(市)政府




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18-11-28 有效范围: 黑龙江 哈尔滨市
关系图谱(0)
单击节点 显示明细及下级图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