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5号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1号)规定,继续执行
为了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印花税纳税申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和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22年第14号)有关规定, 现将我省印花税纳税期限明确如下:
一、应税合同按季申报缴纳,不经常书立应税合同的纳税人可以选择按次申报缴纳。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按次申报缴纳,经常书立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纳税人可以选择按季申报缴纳。
三、应税营业账簿按年申报缴纳。
四、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按次申报缴纳,按次申报缴纳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以选择按年申报缴纳。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