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类“带方案”公开出让用地的产业区块范围内工业项目用地、人防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审批流程的通告
为深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2022年9月1日起,社会投资类“带方案”公开出让用地的产业区块范围内工业项目,可以办理用地、人防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事项并联审批。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类型
社会投资类“带方案”公开出让用地的产业区块范围内工业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区将并联审批适用项目类型扩大到所有“带方案”出让的工业项目。
二、办理条件
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后,可同时办理用地、规划、施工等多个事项并联审批,实现“一套材料、一次申报、并联审批、同步发证、全程网办”。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一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人防工程报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且出让合同附带完成技术审查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如成立项目公司,需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2.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3.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4.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5.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
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6.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7.已在“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项目代码(http://www.gdtz.gov.cn/),并经审核通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一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人防工程报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具备上述第(一)点各项条件,已签订交地确认书,同时已完成权籍调查,编码不动产单元号,并已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含利息和违约金)和契税等相关税费。
三、办理时限
6个工作日,自受理的第2个工作日开始计时。
四、申请方式
该事项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在广州市特色服务页面进入“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选择“带方案出让用地的产业区块范围内工业项目”类型,在“施工许可阶段”从以下选项中选择一种: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人防工程报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人防工程报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并联审批。
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信息及上传材料后提交,无需到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
五、告知承诺事项
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业务中,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可通过承诺限期补齐的方式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0〕334号)等有关规定,对发现申请人有无法履行承诺或者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由申请人承担违反承诺造成后果的法律责任和所有经济损失,并追究申请人相应责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申请人违反告知承诺制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的行为,及时按照程序报送“信用广州”公示。
六、有关说明
(一)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人防许可批复文件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法定前置手续之一,若人防批复不予许可,则终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审批程序,建设单位在符合办理条件后重新办理。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施工许可证的法定前置手续之一,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中之一不予许可,则终止施工许可证审批程序,建设单位在符合办理条件后重新申请。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准予许可,施工许可不予许可,则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符合办理条件后重新单独办理施工许可。
(三)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按照现有规定执行,不符合条件时不予登记,但不影响其他证书核发。
附件:
1.办事指南
2.立案申请表
3.告知承诺书
4.非国有投资项目承诺函
5.关于施工图审查合格限期补齐的承诺函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8.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汇总表及安全管理措施模板
9.建设项目情况登记表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9日
《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类“带方案”公开出让用地的产业区块范围内工业项目用地、人防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审批流程的通告》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8-30
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通告,自2022年9月1日起,对社会投资类“带方案”公开出让用地的产业区块范围内工业项目,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人防工程报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并联审批,并提供了两个组合的选择,实现“一套材料、一次申报、并联审批、同步发证、全程网办”。
一、改革背景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更优营商环境。根据国家“放管服”改革部署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破解工业项目建设单位报批报建流程不熟悉、办事流程多、反复跑等痛点难点,将项目建设报批报建的多个审批事项组合打包,企业在网上一次申请就可以“四证”或“五证”并联审批,降低工业项目建设审批的制度性成本,为企业打造更优的营商环境。
二是优化“一件事”服务,提升政务服务体验。从企业需求和视角出发,将“带方案”出让用地的工业项目从拿地到开工建设的多个关联事项整合为“一件事”,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强化部门协同、转变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四证”或“五证”2种并联组合审批的套餐服务,实现企业和群众办理“一件事”只需“一次申请”,只填“一张表单”,提交“一套材料”,真正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提升政务服务体验。
三是响应“制造业立市”部署,助力社会经济发展。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吹响的“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的集结号,为保障《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提出的工业用地“带方案”供应模式的落实实施,在2021年实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合并办理的基础上,联合住建部门进一步升级改革举措,为“带方案”出让的工业项目定制“极简、极快、极优”的“一站式”审批服务模式,打通了从拿地到开工建设的审批快速通道,促进产业项目早日建成落地、投产经营,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解读
(一)关于并联审批事项的项目范围
此次改革并联审批适用的项目范围,是落实《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第十七条(六)的规定,实行“带方案”招标拍卖挂牌供应土地的产业区块范围内工业项目。有条件的区,可将并联审批适用项目类型扩大到所有“带方案”出让的工业项目。
(二)关于申请办理并联审批事项的方式
并联审批组合事项采取全流程网办的方式,企业无需到政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只需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广州市特色页面的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按照项目类型、并联审批事项的指引,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即可完成申请。符合核发条件的,企业在6个工作日即可一次性获批“四证”或“五证”,企业办事“零跑动”,一次申请全搞定。
三、改革成效
该并联审批事项较各个事项单独办理,申请材料最多减少了25份,审批时限压缩45.5%,实行全流程网办,企业网上提交申请、审批结果网上送达,节省了办事成本,提升了办理效能。
四、关于并联审批事项与既有改革政策之间的衔接问题
并联审批事项实施后,既有改革政策继续适用,对于社会投资类“带方案”出让用地的产业区块范围内工业项目,企业可以任意选择以下7种并联审批(合并办理)的组合方式办理业务: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合并办理;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合并办理;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合并办理;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人防工程并联审批;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人防工程报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人防工程报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并联审批。
以上各个并联审批(合并办理)事项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方式等要求是有所差别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项目进度和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并联审批(合并办理)事项,也可以单独申请、逐个办理各个审批事项。各个并联审批(合办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可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查询。我们鼓励和支持企业选择并联审批(合并办理)事项办理业务,不但跑动次数、申报材料更少,办理时间也比逐个办理审批事项更短,为企业降低制度性的成本,让企业可以将更多的时间、精力、成本放在企业发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