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指山市创新型县(市)建设有关配套办法的通知
五府规〔2019〕9号
税谱®提示:根据《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五指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五府规〔2025〕6号)规定,拟保留,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执行,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五指山市生态旅游产业扶持办法(试行)》《五指山市生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五指山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五指山市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奖励办法(试行)》《五指山市科技扶贫示范村管理办法(试行)》《五指山市台湾农民创业奖励办法(试行)》《五指山市知识产权扶贫奖励办法(试行)》等7个五指山市创新型县(市)建设配套办法已经四届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五指山市生态旅游产业扶持办法(试行)
2.五指山市生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3.五指山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4.五指山市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奖励办法(试行)
5.五指山市科技扶贫示范村管理办法(试行)
6.五指山市台湾农民创业奖励办法(试行)
7.五指山市知识产权扶贫奖励办法(试行)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