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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6月10日】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实施《成都市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成发改价格〔2024〕156号


税谱®提示:根据《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行有效、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 ( 2025年1月10日规定, 现行有效。


各区(市)县发改局,有关燃气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继续实施2018年11月26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成都市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成发改价格〔2018〕751号),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6月10日。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成都市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
https://cddrc.chengdu.gov.cn/gkml/xzgfxwj/1333179781331550208.shtml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成发改价格〔2018〕751号

税谱®提示:根据《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行有效、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 ( 2025年1月10日规定, 现行有效。

税谱®示:本机制自2019年6月10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相关燃气经营企业:

为适应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需要,平稳有序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我委研究制定了《成都市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经听证会通过,并报2018年11月12日成都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成都市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26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日期:2018-11-27 有效范围: 四川 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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