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税控设备的通知
六政办秘〔2020〕101号
税谱®提示:根据《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六政秘〔2024〕135号)规定,保留(继续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央、省驻六安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税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市市场监管局、市数管局、市税务局共同抓好市本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税控设备工作落实。其中,市本级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相关政策,市税务局组织实施(为市本级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税控设备,并每月按实际税控设备数量向市数管局结算费用),市数管局负责费用的统一管理、核算、使用。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二、各县区负责本辖区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税控设备工作落实。所需资金由各县区政府(管委)统筹解决。
三、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税控设备工作外,企业开办其他流程和模式保持不变。
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税控设备工作自2020年8月30日起实行。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