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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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任务 |
负责单位 |
时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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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进一步完善集体林地确权发证。对采取联户发证的集体林地,做好联户发证的拆分工作。确实不易拆分的,要将林权份额量化到户。 |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林业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农委 市档案局 |
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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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强林权权益保护。依法落实承包人对承包林地占有、使用、流转和收益等权利。将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纳入县、镇、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各县区要明确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构。妥善处理各类承包、流转纠纷,切实维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探索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切实保障农户承包林地处置权。 |
市林业局 市综治办 市编办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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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开展股份合作经营。对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要依法将股权量化到户,股权证发放到户,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 |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林业局 市农委 市国土资源局 市财政局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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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落实林业分类经营制度。实行公益林分级经营管理。推动公益林资产化经营。进一步放活商品林经营。完善商品林采伐更新制度。 |
市林业局 市财政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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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引导集体林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和引导农户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促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 |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林业局 市工商质监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金融办 六安银监分局 市发改委 市农委 |
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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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培育壮大林业经营主体。采取多种方式兴办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支持各类林业经营主体参与林业开发建设。 |
市林业局 市工商质监局 市农委 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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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推进优势资源发展为优势产业,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休闲康养等绿色新兴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林业生态和产业扶贫的作用,提高林业扶贫攻坚能力。 |
市林业局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市旅游委 市农委 市商务局 市扶贫办 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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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积极开展改革试点。激发林业创新发展活力。开展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试点。 |
市林业局 市发改委 市国土资源局 市财政局 市农委 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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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全面完成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任务。依托各县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搭建全市互联互通的林权流转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提供林权流转交易确认服务,加强林权流转事中事后监管,并纳入信用记录。 |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林业局 市工商质监局 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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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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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积极参与以黄山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为依托的全省统一、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市县联网、服务高效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提供林权交易线上线下服务。 |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林业局 |
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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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政策性担保机构健全林权抵押贷款、担保制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安排信贷资金投放、对林权抵押贷款制定优惠政策降低贷款利率。开展林权抵押一卡通贷款试点。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对林权抵押贷款进行担保,并对出险的抵押林权进行收储。 |
市金融办 六安银监分局 市财政局 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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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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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推行林业发展PPP模式。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加强引导与合作,吸引更多社会经营主体参与林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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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市林业局 市财政局 市金融办 六安银监分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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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林业部门职能转变。发挥基层林业站、林业专业服务队伍和市场化服务组织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对包括整地造林、抚育等关键环节在内的林业机械购置补贴。 |
市林业局 市发改委 市农委 市财政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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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各地要结合实际,对改革任务进行细化,提出具体推进措施。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纳入县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发展集体林业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
市政府督查室 市林业局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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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各种方式,加强政策解读,深化林情教育,宣传林权流转、林权抵押等各项政策。树立和推广示范典型。 |
市林业局 市委宣传部 各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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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营造改革创新的良好环境。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大力推广林业先进适用技术。 |
市林业局 市科技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