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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赣江两岸滨江区域规划管控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赣江两岸滨江区域规划管控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洪府发〔2020〕28号

税谱®提示:根据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洪府发〔2023〕35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完善赣江两岸滨江区域规划管控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规划管控区域示意图

2020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完善赣江两岸滨江区域规划管控的若干意见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迅速发展,“一江两岸”城市空间格局已初步形成。2014年起,我市陆续开展了《南昌市“一江两岸”总体城市设计》《南昌市“一江两岸”详细城市设计》和《南昌市“一江两岸”规划控制导则(含分区指引)》等一系列规划编制工作。在规划引导下,中心城区赣江两岸形成了较好的城市风貌,并成为城市的一张魅力名片。

为助力南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城市“一江两岸”风貌水平,需要完善赣江两岸区域规划管控,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规划管控意见。

一、优化完善“一江两岸”城市设计

结合城市发展实际,对现有“一江两岸”城市设计进行优化,并补充增加城市高速公路环内赣江两岸滨江区域管控相关内容,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做好城市设计的编制工作。具体如下:

(一)城市设计优化管控区域:具体为现有“一江两岸”详细城市设计范围,北起赣江大桥,南至九龙湖过江大桥,东起沿江大道以东500-1000米的范围,西至赣江大道以西500-1000米的范围,总规划面积约为25.67平方公里。

(二)城市设计增加管控区域:高速公路环内赣江两岸滨江管控空白区域,其中:赣江西岸由北至南包括临空经济区(福银高速以南)、经开区、九龙湖过江大桥以南、VR科创城等区域临江第一个街区;赣江东岸由北至南包括高新区、南昌县东新区域临江第一个街区,扬子洲镇及蒋巷镇福银高速以西区域。增加规划管控范围面积约106.4平方公里(其中:扬子洲镇24.1平方公里、蒋巷镇福银高速以西区域43.3平方公里)。

(三)做好与儒乐湖新城相关规划的协调。鉴于儒乐湖新城为赣江新区直管区,且已编制控规及城市设计。市自然资源局应做好“一江两岸”城市设计与儒乐湖新城相关规划的协调工作。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南昌县、红谷滩区、经开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

二、将城市设计相关要求纳入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一)纳入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级政府应协同规划、统一管控,将“一江两岸”城市设计相关管控要求纳入市、县和涉及到的镇三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严格实施。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南昌县)

(二)重点研究和制定蒋巷镇总体规划。因涉及城市发展重大战略性选择,蒋巷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稳定后,由南昌县组织编制,经市规委会审查通过后,报市自然资源局备案。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应站在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和全省、全市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上,深入研究蒋巷镇发展定位和发展目标。

(牵头单位:南昌县,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三、编制和优化控制性详细规划

市自然资源局、南昌县负责编制和优化相关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将“一江两岸”城市设计相关要求纳入控规。南昌县管控区域相关控规需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备案。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南昌县,配合单位:红谷滩区、经开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

四、市县协同,加强城市设计管控工作

南昌县管控区域内临江第一个街区的重要地标性建筑、重要城市节点和重要公共建筑(具体位置范围在城市设计中明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应报市自然资源局备案,市自然资源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一江两岸”城市设计合规性审查意见,经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南昌县)

五、其他

严控新增区域内经营性项目实施。为避免滨江区域现有开发对城市“一江两岸”风貌的负面影响,避免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与发展项目的冲突,市自然资源局及各县区应在相关政策和规划出台前,严控沿江第一层面项目的土地出让、规划报批和建设。近期暂缓蒋巷镇经营性项目土地出让、报批和建设。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南昌县、红谷滩区、经开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
来源:南昌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