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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南宁市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南宁市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价电﹝2014﹞10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自2015年1月21日起废止《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物价局等5个部门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1﹞249号)。

2015年1月13日
来源:南宁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