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 的通知
深财规〔2024〕3号
前海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
现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深圳市税务局反映。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4年5月17日
附件: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http://szfb.sz.gov.cn/gkmlpt/content/11/11301/post_11301740.html#4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