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用药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5-07-03宜府办发〔2015〕35号
失效日期2025-12-18
税谱®提示:根据《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宜府发〔2020〕10号)规定,继续施行。继续施行及修改后施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5年;文件本身有效期或适用期限少于5年的,从其规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强化儿童用药安全保障,促进儿童安全、科学、合理用药,维护儿童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委局《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国卫药政发﹝2014﹞29号)和《湖北省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实施意见》(鄂卫生计生发﹝2014﹞47号)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制度设计,完善政策保障
(一)加快制定规划。要对医疗机构儿童用药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调查研究,加快制定《宜昌市儿童用药安全规划》,围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药品配置、用药规范、用药评价、宣传培训等方面,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引领提升全市儿童用药安全工作水平。特别要对基层医疗机构儿童用药进行合理配置,确保有药可用。
(二)完善用药机制。要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监测机制,及时掌握儿童用药生产供应使用动态。要进一步完善短缺药品供应预警机制,积极协调解决药品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完善用药不良反应应对机制,强化对用药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分析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尽可能降低儿童用药不良反应发生率。
(三)加强政策保障。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儿童药品使用的法律法规。要在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报销政策上向儿童用药倾斜。要鼓励医疗机构对儿童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逐步实行零差率销售。要积极支持医药生产企业开展儿童药物研发工作,将更多的儿童疾病药物治疗项目列入政府支持的重大科研项目。
二、规范用药行为,促进合理使用
(一)编制用药指南。要成立市级儿童用药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认真总结临床用药经验,科学编制和及时修订《儿童用药指南》。
(二)完善药品说明。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儿童常用,但国家处方集儿童版未收录的药品和说明书中未标示儿童用的药品,进行重点监测。对部分已临床使用多年但说明书缺乏儿童使用信息的药品,要组织论证、补充相关信息,督促修订完善药品说明书。
(三)提升用药水平。要进一步完善儿科专科医师培训交流机制,重点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儿科专项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在儿童药品临床使用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药师的作用,严格执行处方审核、调配、发放等程序。特别是在新药、抗菌药物、中成药注射剂以及说明书缺乏儿童使用信息的药物使用上,临床药师要及时介入,加强与临床医师的沟通,确保用药安全。
(四)完善疫苗管理。要进一步加强一类和二类疫苗规范化管理,强化疫苗使用宣传培训工作,推行移动预防接种信息平台(手机APP客户端)。要科学合理推荐使用二类疫苗,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
三、建立评价体系,强化监督管理
(一)建立儿童用药评价体系。要加快建立儿童用药处方、医嘱专项点评规范,并以此为基础,在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医院等专科医院及部分综合医院开展儿童临床用药综合评价,逐步在全市建立儿童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要逐步建立儿童用药数据库,以基本药物为重点,整理分析全市儿童用药用法用量、疗效、药代动力学及配伍相互作用数据,定期开展综合评价。
(二)建立药品质量监管机制。要做好儿童用药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审核,严格技术要求,完善研发评估标准,对生产、流通和使用全程进行严格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强化责任追究。
(三)建立分级评价考核制度。市卫生计生部门要定期组织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儿童用药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督促其参照国家处方集、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规范处方行为。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要加强本机构儿童临床用药的管理和评价,并将点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和绩效管理的依据。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部门职责。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建立健全畅通、高效和长效的儿童用药保障机制。卫生计生部门要负责制定儿童用药指南,建立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发展改革部门要对儿童用药的研制创造政策环境,积极引导和鼓励本市企业优先研发生产优质、适宜的儿童用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强化儿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加强药品生产、销售各环节的监管;人社部门要制定完善儿童用药医保报销相关政策;物价部门要加强儿童用药有关价格政策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宣传部门要为儿童用药安全提供舆论支持和宣传阵地;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儿童用药安全工作的经费投入。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组织医疗机构与儿童教育机构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儿童合理用药(疫苗)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社区网格综合管理体系的作用,广泛宣传普及医学科学、儿童安全用药(疫苗)知识。要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及其执业药师的作用,通过提供咨询服务、免费发放宣传资料等渠道,引导社会公众养成良好用药习惯,提高安全用药意识。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