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过期或下架内容请联系客服(电话或微信):18300267060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武房发〔2017〕78号


各区房管局,市物业管理事务指导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检查工作,增强维修工作计划性、合理性,确保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依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7〕289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将做好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维护检查原则

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检查工作应当遵循及时查勘、定期维护、妥善维修,确保住用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原则。

二、维护检查内容

物业服务企业应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部位(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日常维护和检查:

(一)共用部位: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二)共用设备: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消防设备、楼道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供暖等;

(三)共用设施: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池、污水井、化粪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

三、维护检查时间及方式

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与标准组织开展日常维护和检查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本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检查台账、档案,对每次维护、检查结果认真做好记录,每月将维护、检查记录交业主委员会签章确认;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签章确认。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检查结果,于每年6月底、12月底填写《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记录表》(以下简称《运行状况记录表》,见附件),每半年编制一次维修计划书,及时报小区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审核确认,批准后在小区内予以公示。

四、有关要求

(一)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科学性、计划性和针对性,认真组织日常检查,如实填报检查记录、《运行状况记录表》、维修计划书等台账资料,建立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档案。

(二)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日常维护检查工作及结果公示,并根据物业服务企业提交的《运行状况记录表》、维修计划书等及时编制住宅小区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安排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做好计划性维修,变被动应急抢修为超前计划维修,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各区房管局要责成专人负责组织、督促本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检查工作。结合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行政监管巡查,每季度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日常维护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督促整改,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编制维修计划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



附件:《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记录表》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9月28日
来源: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官网 日期:2017-09-28 有效范围: 湖北 武汉市
关系图谱(0)
单击节点 显示明细及下级图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