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曲靖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曲靖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
 曲政规〔2018〕4号
税谱®提示:根据《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修改和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曲政规〔2023〕1号》规定,决定保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要求,除省人民政府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外,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附属部门,不得设立由财政出资的科学技术奖,已设奖项应及时清理并取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曲靖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曲靖市人民政府公告第42号)。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18-12-25 有效范围: 云南 曲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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