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科技局 荆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荆州市医学临床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荆科技发〔2016〕2号)
税谱®提示:根据《 荆州市科技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26年4月22日》规定,继续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我市医疗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临床应用,积极探索创新医学科研机制,市科技局、市卫生计生委拟在我市建设一批医学临床研究中心。通过集成优势资源,支持建设若干机制灵活、高效,集临床诊疗、科研和人才培养于一体的高水平、开放式平台,培育造就一支技术高超、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推动形成一批在全省具有领先
地位或重要影响的特色医疗品牌,全面提升我市临床医学水平。
现将《荆州市医学临床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荆州市医学临床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2016年2月22日
荆州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荆州市医学临床研究中心的组建与运行管理,充分发 挥其在医疗新技术的临床研究和应用推广方面的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建设荆州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是整体推进我市医学科技发展和 加快临床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普及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通过集成优势资源,建设若干机制灵活高效、集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于一体的高水平、开放式平台, 加快推进我市医学诊疗技术的开发创新和应用推广,推动形成一批在全国全省 具有领先地位或重要影响的特色医疗品牌,培养造就一支技术高超、结构合理 的人才队伍,全面提升我市临床医疗水平,并为培养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夯实基础。
第三条 针对荆州市重大疾病和地方病的临床需求,按疾病领域、或单一病种、或诊疗手段与方法,依托具有雄厚科技实力和良好科研设施条件的市内医疗机构,组建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第四条 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要发挥好引领、集成、带动、普及作用,努力建设成为整合集成临床研究资源和创新力量的重要依托,成为优化组织实施 相关疾病临床研究和转化医学发展成果、引领临床科技发展的主体力量,成为促进医学科技成果普及普惠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重要平台。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荆州市科技局、荆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计委)是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管理部门,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制定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布局规划和管理办法。
(二)组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
(三)组织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评审立项、验收认证、考核和督促检查、支持与奖罚等工作。
第六条 依托市相关医学学会组织,并聘请部分市内外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医学科技管理与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布局规划和运行管理等工作提供咨询。
(二)实施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评审、认证和运行考核,并提出相关意见。
(三)承担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依托的法人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制定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建设方案和发展规划,并提交组建申请。
(二)建立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完善规章制度。
(三)确定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人事任免,组织中心的条件保障工作。
(四)建立临床研究专家学术委员会和伦理专家委员会,为临床研究规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伦理指导。
(五)掌握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的进展情况,及时报告工作。
第八条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开展新型诊疗技术及诊疗规范研究。根据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业务领域和建设方向,优化临床研究模式,积极推动转化医学发展,大力加强疾病 筛查与预警、诊断与治疗、康复与护理的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并在科学评价的基础上加强规范化诊疗方案及诊疗路径的研究,形成一批诊疗技术规范,提高临床诊疗技术和服务水平。
(二)开展适宜技术和个体化诊疗技术的研究。筛选、推广适应社区和农 村需要的先进防诊治技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发展个体化诊疗技术,建立本领域疾病的分子分型标准,根据个体差异研究制定个体化诊疗方案。
(三)加强平台体系建设。优选并发展分中心、合作基地,完善临床研究与推广普及网络,并负责对分中心和合作基地的绩效考核;完善中心科研设施条件,建立开放、流动、高效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国内外合作与交流,不断提高学术和诊疗水平。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和引进与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相适 应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建设更趋合理的创新团队;充分发挥中心在本学 科(领域)的技术和条件优势,积极为平台体系及全市医疗机构培养高层次人才。
(五)加强服务系统建设。建立病例样本库、综合数据库及应用系统,建立医联网系统并向社会提供医疗云服务。
(六)发挥政府决策助手作用。紧密围绕本领域疾病防治的重大需求和临 床研究中存在的共性技术问题,研究提出本领域研究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重点的 建议;全面了解、掌握本学科(领域)的发展现状和趋势,积极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的政策提供咨询。
(七)发挥助推产业发展作用。积极协助荆州市相关单位或自主开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提高科研综合效益。
(八)承担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申报与立项
第九条 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依据布局规划有重点地新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保持适度的规模。
第十条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申报:
(一)各相关医疗单位根据管理部门的布局规划,研究编制《荆州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编制提纲见附件1),报送管理部门。
(二)申报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或三级乙等以上专科医院。
2、在申报领域为市级以上临床重点学(专)科建设单位,且临床技术居市内领先、或省内先进以上水平。
3、领军人才影响力强,创新团队优势明显,申报前5年内在申报领域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4、拥有创新意识强、高效能干、管理科学的领导班子,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已初步形成自我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
5、有符合临床研究需要的病床、病例数,能够对申报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第十一条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立项审批程序:
(一)形式审查。管理部门收到申报书后,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核定依托单位是否内容完整和满足申报条件。
(二)现场评审。管理部门邀请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申 报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和综合评审,重点从临床研究的能力、水平和条件等工作 基础情况,研究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中心和体系建设的组织构架和运行机制情况进行综合判定,提出相关意见。
(三)编报任务书。通过专家组评审后,申报单位依据专家组的意见,编报《荆州市医学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组建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编制提 纲见附件2)。该任务书是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组建和验收的主要依据,具有行政约束力。
(四)审批确认。任务书通过管理部门的审核后,提交管理部门所在局的 办公会审批。审批结果附《任务书》发文下达,确认建设任务,依托单位正式启动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建设。
第四章 建设与运行
第十二条 新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采取边组建、边运行的工作方式,组建期限一般为3年左右。
第十三条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与依托单位的隶属关系不变。依托单位是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其联合创新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须从组织措施及人、财、物等方面为中心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确保中心顺利完成组建任务。
第十四条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具体负责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建设和研究工作,中心主任对其依托单位负责。
第十五条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实行开放、流动的运行机制,其人员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构成。固定人员主要是保证中心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其数量 由依托单位自行确定。同时,中心应积极创造条件,随时吸收和接纳国内外相关研究人员参与中心研究工作,广泛开展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
第十六条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工作。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通过验收认证后,依托单位于每年底分别报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报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
第五章 验收认证
第十七条 按照《任务书》要求按期或提前完成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任务的,应适时向管理部门申请验收认证;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须提前3个月向管理部门提交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的原因。
第十八条 新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验收认证程序:
(一)依托单位向管理部门提交验收申请书。
(二)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任务书》进行现场验收。
(三)经验收合格者,管理部门正式授予“荆州市××××临床医学研究 中心”称号(英文名称为“Clinical Research Center for××××in Jingzhoucity” ),制作并悬挂统一牌匾。
第六章 支持与处罚
第二十条 支持:
(一)管理部门以科研项目、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国际合作等多种形式,支持推进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建设和发展。
(二)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要积极向省有关部门申报、承担相关的临床研究任务,中心组织申报的省级项目,管理部门给予优先推荐和支持。
(三)管理部门优先支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研课题经费补助。
(四)对通过验收认证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部门在科研项目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可采取前支助或后补助的形式支持。
(五)对通过验收认证和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公布表彰。
第二十一条 处罚:
(一)愈期未完成组建任务者,管理部门将视具体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作出调整。
(二)对未通过验收认证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取消立项。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荆州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附件:1.荆州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编制提纲参考格式)
2.荆州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组建任务书(编制提纲参考格式)
附件1
荆州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
(编制提纲参考格式)
一、概述
申报领域疾病性质、危害及分布(重点是市内分布),申报领域的地位与作用,国内、省内、荆州市各层面在申报领域临床研究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二、单位基础与领域优势
本单位在申报领域开展临床研究的基础和建立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优势,重点内容:
(一)科研成果。本单位学科建设及近5年在申报领域的相关研究情况,重点是临床研究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在全市领先情况。
(二)人才队伍。本单位在申报领域科研的科研队伍整体状况、主要成员的情况及在全市的优势地位。
(三)资源与合作。本单位在申报领域与市内有关医疗机构的临床合作情况和与生物医药产业单位的合作情况。
(四)经济与条件。本单位经济状况和开展临床研究的基础条件建设状况。
(五)其他情况。
三、中心总体规划
未来10年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发展的总体构想,重点内容:
(一)总体思路。结合对本领域的宏观分析与战略分析,确定中心的定位、发展方向和推动本领域临床及转化研究的总体思路。
(二)平台建设。中心的组织构架、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等(依托单位、 中心、分中心、基地的职责分工;中心的组织构架及职责分工,核心团队组成及人员分工,分中心、合作基地的数量与分布预案,制度建设)。
(三)主要目标及重点任务。 目标要清晰,明确、可考核;任务要具体,可分解、分工明确。重点内容:
1、临床创新。临床创新的主要目标与重点任务。
2、人才建设。中心创新团队建设和为全省培养本领域人才队伍的主要目标与重点任务。
3、科技服务。提供社会服务、辅助政府决策、助推全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与重点任务。
四、中心建设方案
建设期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建设思路、主要目标及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及有关措施。
五、相关附件
1、申报单位的承诺书及单位法人签章(对中心建设提供人员、硬件、资金保障等方面的说明及承诺书)。
2、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2
荆州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组建任务书
(编制提纲参考格式)
一、概述
二、单位基础与优势
三、总体思路
结合对本领域的宏观分析与战略分析,确定中心的定位、发展方向和推动本领域临床及转化研究的总体思路。
四、平台建设
建设期内实现的中心组织构架、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等(依托单位、中心、分中心、基地的职责分工;中心的组织构架及职责分工,核心团队组成及人员分工,分中心、合作基地的数量与分布预案,制度建设)。
五、主要目标与重点任务
建设期内中心建设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目标要清晰,明确、可考核;任务要具体,可分解、分工明确。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分别阐述:
1、临床创新。临床创新的主要目标与重点任务。
2、人才建设。中心创新团队建设和为全市培养本领域人才队伍的主要目标与重点任务。
3、科技服务。提供社会服务、辅助政府决策、服务全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与重点任务。
六、实施步骤及任务安排
七、有关措施
八、相关附件
1、申报单位的承诺书及单位法人签章(对中心建设提供人员、硬件、资金保障等方面的说明及承诺书)。
2、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