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
周政〔202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黄泛区农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市政府对2025年4月30日前制定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民营经济发展及涉工业、商贸、市场监管类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现将专项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周政〔2011〕85号)等5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
二、《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纺织服饰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周政〔2014〕50号)1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三、《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通知》(周政〔2011〕78号)等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上述宣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由起草单位重新起草按程序印发,逾期自动失效。
附件:1.周口市人民政府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2.周口市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3.周口市人民政府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 1
周口市人民政府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5 件)
序号 文 件 名 称 文号
1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周政〔2011〕85号
2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周政〔2013〕45号
3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适当分流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实施意见周政〔2016〕3号
4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周政办〔2012〕14号
5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周政办〔2024〕40号
附件2
周口市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 件)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
1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纺织服饰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周政〔2014〕50 号
附件 3
周口市人民政府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 件)
序号 文 件 名 称 文号
1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通知
周政〔2011〕78号
2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
周政〔2015〕26号
3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扶持“个转企”若干措施的通知
周政办〔2024〕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