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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流程的指导意见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流程的指导意见
(荆人社办〔2023〕11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荆州经开区公共服务局:

为进一步加大就业政策实施力度,加快推进政策速享尽享,大力支持劳动者多渠道灵活就业,根据省、市有关推进服务事项下沉、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要求,现就优化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流程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推行“直补快办”(免申即享)模式。支持各地实行“一次申请、全期畅享”。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涉及的相关个人就业、失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基本信息查询,相关个人社保(医保)、企业法人等数据共享信息查询已实现“湖北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可比对查验,对初次享受补贴的,可由申请人携身份证或社保卡等资料,到户籍所在社区提出申请,经社区、街道(乡镇)、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个人社保卡账户,并在系统中记录个人完整相关信息情况。对在政策享受期内接续享受补贴的,推行“直补快办”(免申即享),无需个人再申请。由社区、街道(乡镇)、人社部门直接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符合补贴条件的,直接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个人社保卡账户并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本人。申领人接续享受补贴期间,个人在缴纳了享受补贴年度社会保险费,以及个人相关社保卡、电话、就业失业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社区,以便补贴及时准确核验发放。

二、推进“一事联办”模式。采取“综合柜员一窗办”、“部门联动办”、“首问负责制”等方式,将个人申请补贴前期需办理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灵活就业登记等群众反映容易“漏办”的相关事项“一次性办好”, 真正做到让群众及时便捷享受补贴政策。

三、进一步优化流程。全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服务事项已下沉街道(乡镇)办理,各地要进一步梳理优化流程,提升信息化水平,切实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次数,加密审核频次,推行随申请随确定随审核,特别是压缩社区受理、街道(乡镇)初审时限,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建立资金快速拨付机制,初次受理对象务必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到拨付的所有流程,其中社区、街道(乡镇)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人社部门办理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各地人社部门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做好与政务服务部门的沟通联系,最大限度解决基层人员不足、相关下沉业务经办查询系统设备设施未延伸至社区等现实问题,切实提升基层承接公共服务能力,确保基层“接得住”,群众“办得好”。

四、加强资金监管防范风险。各地要严格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监管有关要求,加大风险排查,建立完善补贴资金发放台账,有效甄别享受补贴对象的真实性,防止出现造假行为,杜绝冒领、骗取等现象。要健全内控制度,落实岗位相互监督、业务环节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不发生资金管理系统性风险,确保政策落实有序实施。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30日

来源: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日期:2023-06-30 有效范围: 湖北 荆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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