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荆州市共享用工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人社办〔2023〕14号)
税谱®提示:根据《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荆人社发〔2024〕32号》规定,保留。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荆州经开区公共服务局,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强化用工保障,现制定《荆州市共享用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6日
荆州市共享用工实施方案
根据《荆州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为化解企业用工“冷热不均”的现象,把解决企业缺工问题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的重要内容,实现我市劳动力高质量充分就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荆州市共享用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摸清底数、搭建平台、加强监管等措施,开展好企业余缺调剂,促进缺工企业与劳动力富余企业间实行共享用工。通过共享用工,化解待岗失业风险,促进劳动力更充分就业,破解企业临时性“招工难”、“用工荒”等难题。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体系建设,摸清供需底数。各地人社部门要持续完善免费公益性用工服务体系建设,发动组织企业摸清用工余缺情况,企业根据用工需求实时上报用工余缺数据。收集淘汰落后产能、兼并重组企业人员信息,建立专门服务台账,引导其向相近行业企业、相近工种调剂,实现岗位之间平稳过渡。强化用工对接质效,引导指导企业及时在全市统一的共享用工平台发布用工余缺信息。
(二)做好用工调剂,促进转“余”填“缺”。各地人社部门根据辖区企业实际用工情况,在企业与借出员工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对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稳岗意愿强的企业,以及因结构调整、转型升级长期停工停产企业,支持其与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短期内用人需求量大的企业推介“荆州市共享用工”微信小程序。
(三)优化系统建设,用活平台资源。全市一盘棋,聘请第三方打造荆州共享用工微信小程序,高效畅通多方信息互通渠道,安排专员实时开展招聘信息汇总梳理。强化“审核发布”机制,用工信息经“云审核”后,综合利用微信、钉钉、网站、宣传栏、LED屏等多媒体平台、线下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宣传栏定向发布。同时针对性建立用工联盟社群,开展联盟成员单位资源共用,通过内部岗位调配互助,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级人社部门要协调共享用工企业合理开展用工调剂,规范各方行为,促进人力资源共享、共建,为企业用工提供政策支持和劳动关系的协调处理,统筹“荆州市共享用工”微信小程序的运营和服务。重点用工企业根据企业用工存量情况、用工需求和缺工情况等,信守相关约定,积极参加平台活动,规范借工用工程序,实行人性化管理,营造良好用工环境。
(二)建立诚信机制。参与共享用工各企业、单位应诚实守信,不得损害调剂员工和借工企业的合法利益。对损害调剂员工和借工企业权益的行为,一经发现,将责令退出共享用工平台,不再享受各项服务和扶持政策,同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对共享用工的宣传,推动典型引领,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全面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采用平台化的运作方式,齐心协力解决企业用工难,劳动力就业难等结构性矛盾,更好地服务我市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