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温州市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的通告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温州市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的通告
通告〔2021〕3号

税谱®提示:根据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温政办〔2025〕1号规定,继续有效。

温州市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含温州市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已根据地价管理有关规定完成,经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验收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温州市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告》(〔2015〕5 号)同时废止。


附件:1.温州市区2021年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pdf

2.温州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pdf

3.温州市区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pdf

4.2021年度温州市区城镇标定地价成果(试行).pdf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21-12-10 有效范围: 浙江 温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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