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温州市直属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
温发改价〔2020〕170号
市直属公办省一级幼儿园:
为进一步保障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规定,现就调整市直属公办省一级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市直属公办省一级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880元/月·生。
二、保教费标准实行“新生新标准、老生老标准”,从2021年秋季招收入园的新生开始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州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