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1 漯政〔2018〕28号
税谱®提示:根据《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漯政〔2025〕7号》规定,决定修改。凡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要及时开展修改工作,在修改完成前暂时保留,其中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内容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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