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辽宁省渔船互助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辽财农规〔2024〕4号
税谱®提示:根据《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辽财税规〔2025〕7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局(海洋发展局),沈抚示范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