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皖文旅发〔2024〕25号
税谱®提示:根据《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 2024-12-19 )规定,现行有效。
各市、省直管县(市)文化和旅游局,厅属各单位,安徽演艺集团:
现将《安徽省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5月6日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人才是第一资源,实现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关键靠创新、根本在人才。为培养一支规模更加壮大,结构更加优化,布局更加合理,素质更加提升的文化和旅游行业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加快建设创新型文化和旅游强省,结合我省文化和旅游行业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重视开放合作、体现分类实施的原则,牢固树立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地位,加大“引才”力度,做实“育才”工作,搭建“聚才”平台,创新“用才”方式,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快建设繁荣兴盛的文化强省和高品质旅游强省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6年,文化和旅游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文化和旅游人才工作取得新的重要进展。培养一批高水平领军人才、培育一批优秀青年骨干人才、选树一批应用型高技能人才,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专业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区域、城乡之间布局更加合理,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比重进一步上升,文旅人才成为引领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三、工作举措
(一)深化文旅人才发展机制改革
1. 完善人才职称评审制度。坚持体制内外人才一视同仁,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导向。进一步推进文旅系列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新兴业态从事文化和旅游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按同等条件参加文化和旅游系列职称评价。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现象,落实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制度。
2. 探索设立非建制研究中心。激发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创新潜力,开展设立非建制研究中心试点,依托文化和旅游项目管理,汇集行业内外专业人员,围绕区域文化,在重要业务领域和重大研究方向上开展基础性研究。鼓励非建制研究中心积极参与国家和我省科研基地、课题项目、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申报、制定工作,开展学术交流、论坛等活动,形成具有前瞻性、开放性和创新性的学术研究成果。
3. 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开展全省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推荐评选,落实文化和旅游部文化人才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工作。推荐全国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50名。选派具备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文化工作者服务基层文旅单位,鼓励文旅工作者、志愿者深入乡村对接帮扶,培养本土文旅人才。推荐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青年人才,到文旅建设较为先进的地区或单位参加脱产培训或跟班学习。
4. 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人才考核评价机制,突出以能力和业绩为主导,为各类人才的成长提供公平、合理的良好环境。鼓励文旅企事业单位通过绩效考核方式促进人才发展,以市场价值回报人才价值,以财富效应激发聪明才智。对业绩突出、工作成绩显著者,优先推荐参加各类荣誉评选,优先列为“两代表一委员”推荐名单。宣传表扬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和拼搏精神,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风,吸引汇聚更多人才服务文化旅游发展。
(二)打造高水平领军人才队伍
5. 实施领军人才培育工程。积极推荐优秀人才参与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江淮文化名家、政府特殊津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评选,不断完善领军人才培养措施,支持领军人才参与承担行业重大课题、重点项目、重大创作等,鼓励其在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组织名家大师参加重大专业性问题研讨交流、为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的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建立名家工作室,推动名家大师及其团队潜心从事创作研究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等。建立安徽文旅名家大师名录。
6. 强化高技能人才供给。坚持市场导向和需求导向,结合特色行业实施品牌培养项目。培训认定100名安徽金牌导游,优先推荐其参加文化和旅游部、我省有关部门开展的技能竞赛项目;实施讲解员专业素质提升行动,选拔培养一批金牌讲解员、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不断强化讲解员队伍建设;建立文物保护及修复传习工坊,鼓励其申报省级、国家级非遗传承人项目;开展国家级、省级非遗传承人研修研习培训。对获得省级以上技能荣誉的高技能人才和获得世界级、国家级技能大赛有关奖项的选手,可推荐到职业院校相应岗位任教。
7. 培育青年骨干人才后备军。加大艺术院团人才培养力度,推动艺术传承后继有人。采取公开推荐、院校委培等方式,在全省范围内每年遴选、选派40名左右文旅青年骨干人才,到省内外著名高校、文化艺术及广播电视机构学习提升。开展徽剧等“名师传艺”活动,推动新时代地方戏曲事业青蓝相继、薪火相传。通过国家艺术基金青年创作人才资助等项目,促进青年骨干人才业务提升。用好用活省里出台的4.0版人才政策,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支持有条件的文旅单位开展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
8. 支持重大工程项目负责制。支持文化艺术、文博等领域具有重大建树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在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发挥自身技术专长,担纲“名师带徒”、考古发掘、文物修复、文物鉴定、学术研究等重大项目任务。通过建立科学考核评价体系,以项目预期目标实际完成情况、青年人才培养、学术研究成果等为考核内容,根据考核结果对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予以评价和奖惩,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力,缓解文化和旅游行业重点领域高层次人才紧缺状况。
(三)重点推进急需人才队伍建设
9. 加强艺术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构筑新时代安徽文化艺术高峰,持续优化艺术创作生产生态,建设一支青年人才担当主角、艺术专业门类齐全、人才梯队层次完备的艺术人才队伍。鼓励职业达人创作优秀剧本,参与戏剧创作孵化计划项目申报;以研修培训、创作实践、剧目排练点评指导、名师带徒等形式,加强对全省艺术院团管理、编剧、导演、演员、作曲等专业人才的培养;实施“安徽纪录片一流团队培养计划”;开展艺术人才创作采风、举办“皖美好剧”名家创作分享会等“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优秀文旅人才搭建合作交流提升平台。
10. 壮大文博领域人才队伍。加强考古发掘、文物保护修复、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文物鉴定、展览策划、文创研发等领域应用型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精通价值阐释、遗产保护、文化创意、交流传播的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力争3年内全省考古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积极争取省社科基金、自然基金等对文物保护研究项目的支持。举办文物建筑修复、考古勘探、博物馆讲解等文物职业技能大赛。支持安徽博物院、安徽大学和蚌埠市、芜湖市等有条件的单位和市申报考古发掘资质。
11. 强化产业人才支撑。实施文旅产业人才“六个一批”培育计划,培养一批景区规划、设计及运营人才,一批饭店、旅行社管理人才,一批文创产品设计人才,一批宣传营销人才,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才,一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经营管理人才。以数字文旅产业人才、乡村旅游管理人才为重点,围绕开发、设计、运营等环节,培养1000名乡村旅游经营管理人才,全面提升文旅产业人才整体能力素质,造就一批视野宽、懂产业、会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文旅产业人才队伍。
(四)拓展人才培养与交流合作平台
12. 打造人才培养基地。与合肥工业大学、安徽艺术学院等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2-3个文化和旅游培训基地,“订单式”培养文旅人才,并给予经费资助。建设好省图书馆、安徽博物院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鼓励省内艺术院团、文旅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国家艺术节、文化旅游节展演等。办好“艺术大家”大讲堂,分享专家学者关于文化和旅游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成果。依托“安徽广播电视精品创作周”平台,加强与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纪录片委员会、中国传媒大学等单位的合作,不断提升我省精品创作能力。
13. 建立文化和旅游新型高端智库。统筹文化和旅游系统内外优质资源,建立由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知名专家学者和行业领军人物组成的智库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加快构建布局科学、特色鲜明、定位清晰、规模适宜的行业智库体系。鼓励智库研究人员参与文化和旅游决策咨询、课题研究、论证评审、人才培训等,在发现政策需求、参与政策设计、推动政策落实等方面,发挥高端智库在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和智力支持作用。
14. 深化长三角人才交流合作。建立同国家重大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相适应的人才交流机制,落实长三角三省一市干部人才专项合作协议。以长三角大遗址及遗址公园保护利用联盟、长三角博物馆联盟、公共服务场馆馆际联动、艺术院团优秀剧目展演等为依托,通过开展凌家滩保护论坛、考古发掘研讨会、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研究、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大赛等活动,推动长三角区域文旅人才交流。
15. 开展人才大培训。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文旅行业专业知识更新大培训。整合线上线下资源,采取课堂培训、专家讲座、现场指导、共同研讨、外出观摩等形式,通过举办文旅人才高级研修班、文物保护工程培训班、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站长培训班、旅游商品及文创产品培训班、星级饭店及旅游民宿网络培训大课堂、全省境外电视管理和卫地设施监管培训班、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高新技术培训班等,推动人才“提档升级”,助力人才业务能力提升。
(五)营造拴心留人引人环境
16. 多措并举激励高精尖缺人才。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围绕艺术创作生产、文物考古研究、文旅产业发展等领域,在全国范围内“靶向式”引才聚才。建立“以才引才”激励机制,对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个人给予奖励。落实我省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对经认定符合全职引进标准条件,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正式工作合同的省部级领军人才、省域拔尖人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安家补贴。
17.强化人才联系服务。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专家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走访、座谈交流等活动,听取意见建议,用心用情用力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问题,做好高层次人才咨询服务、国情考察、休假慰问等工作,营造拴心留人养人的人才发展生态,提升人才归属感、幸福感、获得感。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把人才发展作为各项工作基本着力点,结合实际,切实抓好人才培养的组织实施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统筹指导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人才工作,支持市县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二)落实服务保障。提高人才工作信息化水平,分门类建立人才信息库,推动文化和旅游人才资源共享。积极争取财政、人社等部门加大对文化和旅游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政策扶持和经费投入,为人才成长和作用发挥创造良好工作条件,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三)强化组织考核。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才分类考核评价机制,采取“一年一调查,一年一评估”的办法,及时掌握重点领域人才现状整体情况。探索将正高级职称人员与领导班子同步考核,使各领域人才各尽其所、尽展其长。将人才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评优、专业技术职务评价的重要依据,提升推进人才工作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