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定价目录》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定价目录》的通知

陕发改价格〔2021〕1834号

税谱®提示:根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陕发改法规〔2025〕352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陕西省定价目录》经省政府审核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1年12月26日起施行,《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陕价综发〔2018〕24号)同时废止。



  附件:《陕西省定价目录》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5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日期:2021-11-25 有效范围: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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