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政办秘〔2024〕41号
庐江县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合肥市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2024年12月25日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合肥市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尾矿库“头顶库”(以下简称“头顶库”)隐患治理工作,有效消除“头顶库”溃坝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尾矿库“头顶库”“一库一策”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24〕52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按照“政府引导、社会支持、企业负责”的原则,对全市现有“头顶库”开展综合治理,消除安全风险,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到2026年底,全市现有2座“头顶库”通过综合治理,有效消除溃坝风险。自2025年1月1日起,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非煤矿山项目建设规划审批,现有“头顶库”下游1公里范围内原则不再新建居民区、工矿企业、集贸市场、休闲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公路、铁路等项目。同时,不再产生新的“头顶库”。
二、治理方式
根据省政府部署要求,经充分论证,全市现有2座“头顶库”分别通过以下方式实施综合治理:
(一)安徽马钢罗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付冲沟尾矿库,采取搬迁下游居民方式治理。该“头顶库”经溃坝模拟分析,确定了下游受影响范围村庄和居民并划定了搬迁区域,共涉及5个村民组51户125名居民,2026年底前完成搬迁任务。
(二)安徽金安管业集团钟山矿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尾矿库,采取闭库销号治理。该“头顶库”已完成了闭库工程建设,并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销号工程方案,销号工程完工后,将按照规定程序申请销号。
三、加大政策支持
(一)加大财政支持。庐江县政府、安徽马钢罗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要积极支持“头顶库”综合治理项目,全力推动“头顶库”综合治理。县政府可采取奖补、先建后补等方式给予补助。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头顶库”综合治理。
(二)加大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业务,满足综合治理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矿山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等方式募集“头顶库”综合治理资金。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和低成本资金的优势,加大对“头顶库”综合治理项目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绿色通道审批,给予信贷政策优惠和资金保障。
(三)加大土地支持。“头顶库”综合治理中涉及下游居民搬迁的,鼓励庐江县使用存量建设用地保障“头顶库”下游居民搬迁用地需求,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优先安排用地计划,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规范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项目,统筹安排“头顶库”下游居民搬迁安置生产、生活空间。“头顶库”销号后以及居民搬迁腾退的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可依法依规转让或由市、县人民政府收回,收回土地的再出让收入,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 ( 国办发〔2006〕100号)等有关规定安排使用。
四、完善保障措施
(一)提高工作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庐江县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头顶库”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当前提升矿山本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任务来抓。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力量协同推动,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推进治理。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加强统筹协调,有效发挥作用,积极推进治理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头顶库”生产经营单位或指定管理单位要全面落实治理主体责任,细化完善本单位治理工作方案,保证资金投入。
(三)加强督查指导,严格治理验收。庐江县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帮助解决综合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要加强对采用闭库销号治理方式“头顶库”的监管,确保治理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要严格进行安全、环保论证和专家审查,依法从严履行销号程序;要加大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市应急管理局要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抓好日常调度,牵头组织开展治理成果验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做法,确保综合治理取得成效。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