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重点企业引进优秀人才扶持办法的通知》等四个文件的通知
哈政规〔2023〕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统筹我市人才政策,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废止《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重点企业引进优秀人才扶持办法的通知》(哈政发〔2016〕12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英才集聚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规〔2017〕6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吸引培养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哈政规〔2017〕46号)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来哈就业创业落户若干政策的通知》(哈政规〔2020〕11号)等4个文件。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关于废止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重点企业引进优秀人才扶持办法的通知等四个文件的政策解读
一、废止4个文件的原因和必要性
市政府分别于2016年、2017年、2020年制发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重点企业引进优秀人才扶持办法的通知》(哈政发〔2016〕12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英才集聚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规〔2017〕6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吸引培养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哈政规〔2017〕46号)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来哈就业创业落户若干政策的通知》(哈政规〔2020〕11号)等4个人才政策。今年,我市再次制发了《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才新政30条的通知》(哈发〔2023〕3号,以下简称《人才新政30条》),并将于3月10日正式开始实施,为进一步规范和统筹我市人才政策,上述4个文件需废止。
按照规范性文件废止程序,2月23日至3月1日,市人社局已在市政府网站就废止上述4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此期间,社会各界均无意见。
二、相关政策的延续性
本次废止的4项政策已不适应新时代人才工作要求,且《人才新政30条》在广度和深度上均已超越之前政策,在内容上也涵盖了上述4个文件需保留的部分。
三、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本《通知》由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读。
联系人:严守伟,联系电话:0451—8487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