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市监规〔2025〕1号
2.乙类检验机构人员及检验设备要求
附件1
乙类检验机构核准项目
序号 |
核准项目代码 |
核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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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BJ |
Ⅰ |
监督检验: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及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9.8MPa的蒸汽锅炉制造、安装(含重大修理、改造)和化学清洗 |
Ⅱ |
监督检验: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及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2.5MPa的蒸汽锅炉制造、安装(含重大修理、改造)和化学清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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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
监督检验:除超高压容器、大型高压容器之外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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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
监督检验:压力容器安装、重大修理、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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Ⅴ |
监督检验:气瓶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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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
监督检验:压力管道元件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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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
监督检验:公用管道、工业管道安装(含重大修理、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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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
监督检验:电梯安装(含重大修理、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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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
监督检验:起重机械安装(含重大修理、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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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BD |
Ⅰ |
定期检验及相应水(介)质检验: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及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9.8MPa的蒸汽锅炉 |
Ⅱ |
定期检验及相应水(介)质检验: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及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2.5MPa的蒸汽锅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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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
定期检验:第一、二、三类固定式压力容器(不含超高压容器、大型高压容器、球形储罐)、氧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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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
定期检验:第一、二类固定式压力容器(不含球形储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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Ⅴ |
定期检验: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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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
定期检验:工业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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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
定期检验: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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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
定期检验:起重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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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
定期检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
附件2
乙类检验机构人员及检验设备要求
序号 |
核准项目代码 |
人员配备 |
检验设备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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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BJ |
Ⅰ |
1.锅炉检验师不少于6名; 2.锅炉检验员不少于7名; 3.Ⅲ级RT或者UT、MT或者PT无损检测人员各1人项,Ⅱ级RT、UT、MT、PT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各2人项; 4.锅炉水(介)质检验师不少于1名,锅炉水(介)质检验员不少于1名; 5.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大专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
承压类基本配置(设备见注1,下同)。 若国家新颁布实施的检验检测安全技术规范关于检验检测人员、检验检测设备等有新规定的,从其新规定(下同)。 |
Ⅱ |
1.锅炉检验师不少于2名; 2.锅炉检验员不少于4名; 3.Ⅱ级RT、UT、MT、PT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各1人项; 4.锅炉水(介)质检验员不少于2名; 5.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大专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
承压类基本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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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
1.压力容器检验师不少于6名; 2.压力容器检验员不少于7名; 3.Ⅲ级RT或者UT、MT或者PT无损检测人员各1人项,Ⅱ级RT、UT、MT、PT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各2人项; 4.材料类、机械类大专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
承压类基本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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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
1.压力容器检验师不少于2名; 2.压力容器检验员不少于6名; 3.Ⅱ级RT、UT、MT、PT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各2人项; 4.材料类、机械类大专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
承压类基本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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Ⅴ |
1.压力容器检验师不少于4名; 2.气瓶检验员不少于6名; 3.Ⅲ级RT或者UT、MT或者PT无损检测人员各1人项,Ⅱ级RT、UT、MT、PT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各2人项; 4.材料类、机械类大专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
承压类基本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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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
1.压力管道检验师不少于3名; 2.压力管道检验员不少于6名; 3.Ⅱ级RT、UT、MT、PT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各2人项; 4.材料类、机械类大专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
承压类基本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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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
1.压力管道检验师不少于3名; 2.压力管道检验员不少于5名; 3.Ⅱ级RT、UT、MT、PT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各2人项; 4.材料类、焊接类大专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
承压类基本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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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
1.电梯检验师不少于2名; 2.电梯检验员不少于6名; 3.机械类、电气类大专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
除机电类基本配置(设备见注2、下同),还应当配置:照度计5台;温湿度计5台;限速器动作速度测试设备2台;电梯振动及起制动加减速度测量仪1台;导轨垂直度测量仪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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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
1.起重机械检验师不少于3名; 2.起重机械检验员不少于5名; 3.Ⅱ级UT、MT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各1人项; 4.机械类、电气类大专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
除机电类基本配置,还应当配置:综合气象仪1台;全站仪1台;制动下滑量测试仪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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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BD |
Ⅰ |
1.锅炉检验师不少于6名; 2.锅炉检验员不少于8名; 3.Ⅲ级RT或者UT、MT或者PT无损检测人员各1人项,Ⅱ级RT、UT、MT、PT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各2人项; 4.锅炉水(介)质检验师不少于1名,锅炉水(介)质检验员不少于1名; 5.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大专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
除承压类基本配置外,还应当配置以下或者达到同等要求的设备:高温测厚仪2台;便携式定量光谱仪1台;视频内窥镜1台;可燃气体分析设备2台;测氧仪2台;测温仪2台;分析天平(感量为0.01mg)1台;便携式酸度计(精度0.01pH)1台;便携式电导率仪(带密封流动池的金属电极,精度0.02μs/cm)2台;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μg/L级)2台;原子吸收光谱仪或离子色谱仪1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钠离子(pNa)计(检出限2.3μg/L)、硅酸根测定仪各1台;浊度计1台;含油量分析仪1台;电热干燥箱1台;箱式电子炉(马福炉)1台;药品冷藏设备1台;从事有机热载体检测的,配置残炭测定仪、运动粘度测定仪、闭口闪点测定仪、自动电位滴定仪、卡氏水分测定仪、密度计(精度0.001g/cm3)、蒸馏仪各1台。 |
Ⅱ |
1.锅炉检验师2名; 2.锅炉检验员6名; 3.Ⅱ级RT、UT、MT、PT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各2人项; 4.锅炉水(介)质检验员不少于2名; 5.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大专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于1名。 |
除承压类基本配置外,还应当配置以下或者达到同等要求的设备:高温测厚仪1台;可燃气体分析设备1台;测氧仪1台;测温仪1台;分析天平(感量为0.1mg)1台;便携式酸度计(精度0.01pH)1台;便携式电导率仪(带密封流动池的金属电极,精度0.02μs/cm)1台;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μg/L级)1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浊度计1台;电热干燥箱1台;箱式电子炉(马福炉)1台;药品冷藏设备1台;从事有机热载体检测的,配备残炭测定仪、运动粘度测定仪、闭口闪点测定仪、自动电位滴定仪、卡氏水分测定仪、密度计(精度0.001g/cm3)、蒸馏仪各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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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
1.压力容器检验师不少于6名; 2.压力容器检验员不少于8名; 3.Ⅲ级RT或者UT、MT或者PT无损检测人员各1人项,Ⅱ级RT、UT、MT、PT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各2人项,Ⅱ级TOFD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2人项; 4.材料类、机械类大专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
除承压类基本配置外,还应当配置以下或者达到同等要求的设备:高温测厚仪2台;大于或者等于8m视频内窥镜1台;TOFD检测设备1台;测温仪3台;可燃气体分析设备2台;测氧仪2台;经纬仪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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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
1.压力容器检验师不少于2名; 2.压力容器检验员不少于6名; 3.Ⅱ级RT、UT、MT、PT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各2人项; 4.材料类、机械类大专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
除承压类基本配置外,还应当配置以下或者达到同等要求的设备:高温测厚仪2台;大于或者等于5m视频内窥镜1台;测温仪2台;可燃气体分析设备2台;测氧仪2台;经纬仪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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Ⅴ |
1.压力容器检验师不少于6名; 2.Ⅲ级RT、UT、MT、PT无损检测人员各1人项,Ⅱ级RT、UT、MT、PT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各2人项,Ⅱ级TOFD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2人项; 3.安全阀校验人员不少于2名; 4.材料类、机械类大专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于1名。 |
除承压类基本配置外,还应当配置以下或者达到同等要求的设备:静电电阻测量仪2台;可燃气体分析设备2台;TOFD检测设备1台;测氧仪2台;耐压试验装置,液压和气压试验装置各1套;残液回收、处理及置换装置(包括蒸汽吹扫);除锈和喷漆设备;抽真空或充氮置换装置;气密试验装置2套;真空度测试仪器1台;安全阀、紧急切断阀、液面计校验装置各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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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
1.压力管道检验师不少于2名; 2.压力管道检验员不少于6名; 3.Ⅱ级RT、UT、MT、PT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各2人项; 4.材料类大专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
除承压类基本配置外还应当配置以下或者达到同等要求的设备:高温测厚仪2台;可燃气体分析设备2台;接地电阻测试仪2台;静电阻测量仪2台;测温仪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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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
1.电梯检验师不少于2名; 2.电梯检验员不少于6名; 3.机械类、电气类大专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
除机电类基本配置,还应当配置以下设备:照度计5台;温湿度计5台;限速器动作速度测试设备2台;电梯振动及起制动加减速度测量仪1台;导轨垂直度测量仪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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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
1.起重机械检验师不少于2名; 2.起重机械检验员不少于5名; 3.Ⅱ级UT、MT或者PT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各1人项; 4.机械类、电气类大专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
除机电类基本配置,还应当配置:风速仪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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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
1.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师不少于1名; 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员不少于4名。 |
除机电类基本配置,还应当配置:噪声检测仪1台;转向参数测试仪1台;制动性能测试仪1台;踏板力计1台。 |
注:1.承压类基本配置包括超声波测厚仪4台、光谱仪1台、视频内窥镜1台、便携式硬度计1台、便携式金相仪(具有数码图像处理功能)1台、射线
探伤装置2台、数字式超声探伤仪2台、磁粉检测仪4台,以及满足检验检测及防护要求的观片灯、标准试块、对比试块、报警设备、黑度计、
射线底片洗片暗室等。
2.机电类基本配置中Ⅰ类检验设备包括数字万用表、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测量仪、转速表或者速度检测仪、便携式激光测距仪、噪声检测仪、
超声波测厚仪等;Ⅱ类检验设备包括经纬仪、水准仪、钢丝绳探伤仪、便携式超声波探伤仪、便携式磁粉探伤仪等。
3.综合气象仪数量满足要求的可不配风速仪,全站仪数量满足要求的可不配经纬仪、水准仪。
4.检验员数量不满足的,检验员和检验师数量相加的总数(不含检验师的基本数量)多于项目要求的,视为满足条件。
https://amr.yn.gov.cn/info/1730/494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