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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废止《辽宁省支持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废止《辽宁省支持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税谱®提示:根据《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辽财税规〔2025〕7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不含大连)财政局、沈抚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各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门:

  辽宁省支持企业上市发展专项执行期满,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发〔2017〕13号),决定废止《辽宁省支持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辽财金规〔2023〕2号)。

  特此通知。

  省财政厅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辽宁省财政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