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产品成本调查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
皖价本〔2018〕35号
税谱®提示:根据《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皖发改法规〔2020〕26号》规定,决定保留,
税谱®提示:根据《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皖发改法规〔2023〕584号 )规定,决定保留,
各市物价局(发展改革委)、有关县(市、区)物价局(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产品成本调查管理办法(修订版)》《
安徽省农产品成本调查管理实施细则》,省物价局制定了《安徽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管理制度》《安徽省农产品成本调查数据质量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徽省物价局
2018年3月21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