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8-11-22 黑财规审〔2018〕16号

税谱®提示:根据《 黑龙江省财政厅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公示》(2024年9月14日》规定,保留

税谱®示: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 2017 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17〕25 号)同时废止。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黑龙江财政厅官网 日期:2018-11-22 有效范围: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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