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还在人工检索法规吗?体验一下税谱AI
快速定位属地法规库;识别过期、废止、疑义条款;排除网络干扰 全部数据由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团队人工核对 365天不间断更新,零幻觉
还在人工检索法规吗?体验一下税谱AI
快速定位属地法规库;识别过期、废止、疑义条款;排除网络干扰 全部数据由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团队人工核对 365天不间断更新,零幻觉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哈政综〔2012〕39号文件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哈政综〔2012〕39号文件的通知
哈政规〔2017〕3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优化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决定废止《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若干意见》(哈政综〔2012〕39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8日
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