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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煤炭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煤炭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


税谱®提示:根据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24年8月12日规定,保留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保障煤炭、建筑等高风险行业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权益,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深入推进煤炭、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集中力量将煤炭、建筑行业企业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各地要针对我省冬季特点、特别是近期全国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黑龙江省人社厅、住建厅、安监局、总工会联合制定的《关于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意见》、《关于做好煤矿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通知》要求,借助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有利契机,对所辖煤炭、建筑企业集中开展参加工伤保险的攻坚战。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及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或新开工的建筑施工项目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实现煤炭、建筑等高风险行业企业应保尽保,切实保障职工生命与企业财产安全。

二、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共同推进煤炭、建筑行业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推进煤炭、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通力配合,按照国家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 人社部发〔2014〕103号)规定及国家实施的“平安计划”、“同舟计划”,共同推进煤炭、建筑等高风险行业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全部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对煤炭、建筑企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人社、安监、煤管、住建部门要相互配合,主动承担各自职责,全力做好伤亡事故的调查、认定及工伤职工的伤亡赔偿工作。对拒不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依法予以查处。

三、强化科学管理水平,提升服务意识。各级人社行政部门对煤炭、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要提供“绿色通道”,采取随时参保随时生效的办法,切实发挥工伤保险保障功能。各地要学习和借鉴七台河市将煤炭等高风险行业企业全部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典型案例,为保障七台河“11.29”伤亡事故工亡遗属快速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得到伤亡待遇补偿作出应急处理,切实保障了职工工伤保险权益,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社会保障。各地要转变工作方式,科学合理设计工作流程,凡是能在网上办理的服务事项都要实现网上办理,必须面对面办理的要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办事窗口,做到方便快捷,优化全省社会发展环境。

四、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参保氛围。各地要结合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日、安全生产宣传月、职业病宣传日等多种活动,开展以煤炭、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为重点的宣传培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增强企业责任感,保护企业职工人身安全。加强工伤预防工作,减少职业伤害的发生,切实保障职工工伤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谐与稳定。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黑龙江省总工会

2016年12月15日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日期:2016-12-15 有效范围: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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