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重点文化标识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文旅发〔2023〕101号
税谱®提示:根据《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 2024-12-19 )规定,现行有效。
各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扎实推进繁荣兴盛的文化强省建设大会精神,推动重点文化标识工程建设,现将《安徽省重点文化标识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2月20日
安徽省重点文化标识工程实施方案
文化标识是一座城市乃至一个地区文化识别的重要符号、文化认同的重要载体、文化自信自强的重要标志。为充分彰显安徽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优势,持续提升安徽的显示度、知名度、美誉度,不断增强安徽文化认同感软实力,加快建设繁荣兴盛的文化强省,现就重点文化标识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有为政府、有效市场同向发力,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坚持盘活存量、优化增量、科学布局,建设一批具有世界影响、体现中国气派、彰显徽风皖韵的重点文化标识,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主要目标。各市、县(市、区)立足当地文化资源,打造一批有独特文化内涵、有共同文化记忆、有丰富时代印迹、有广泛认同度与影响力的重点文化标识,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开、革命文化和红色基因传下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起来”,人民群众的文化认同感归属感获得感显著增强。到2027年,形成30个左右知名度高、传播力、影响力强的省级文化标识,100个左右厚植当地文化、体现时代价值的市县级文化标识。到2030年,新建改造提升30个左右省级文化标识、100个左右市县级文化标识。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多样化文化标识建设
1.文化遗产地标。深入挖掘我省文化遗产资源,聚焦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和“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国”等重大项目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安徽印记的文化公园、考古遗址公园地标,更好展示安徽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实践成果。
2.红色文化地标。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加强大别山精神、老区精神等研究阐释,依托革命遗址、遗迹、重要纪念设施,打造一批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的红色文化地标,更好传承红色基因、讲好红色故事、传播红色文化、引领红色风尚。
3.地域文化地标。深化徽州文化、皖江文化、淮河文化和桐城文化等研究,挖掘其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道德规范,打造具有高辨识度的地域文化地标,擦亮优秀乡土文化“金名片”,助力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
4.城市文化地标。依托能够承载城市历史、代表城市辉煌、记录城市奋斗足迹的特色街区(商圈)、废弃工矿设施、标志性建筑、构造物、老字号、老物件等,赋予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打造彰显城市精神、凸显城市内核的“专属”文化地标,更好地唤醒在地居民共同的文化记忆,增强归属感和凝聚力,激发团结奋斗、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5.名人文化地标。系统梳理全省各地历史上德才兼备的杰出人才、领军人物,深入挖掘其历史故事、功绩等,依托其故居、遗存及相关建筑物、构造物等,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的名人文化地标,更好彰显安徽人民修齐治平、兴亡有责的家国情怀,厚德载物、明德弘道的精神追求,更好激发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精神力量。
6.公共文化地标。围绕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在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工程中,高起点、高标准谋划建设一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非遗馆、音乐厅、大剧院等文化新地标,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和自豪感。
(二)编制文化标识工程清单
7.摸清底数。利用3个月左右时间,结合文化旅游资源普查,省市县自下而上梳理本地区具有一定文化内涵、能够为人们提供方位辨识的标志性景观、建筑物(群)、构造物。
8.系统梳理。在摸清底数基础上,突出“四有”要求,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学者梳理论证,形成本地区显在和潜在文化标识目录。
9.建立清单。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依法决策等,区分现有、改造提升、拟建三类,形成省市县三级文化标识工程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形成总体路线图、具体施工图。
(三)创意营造文化标识场景
10.深化文旅融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规划文化地标周边公共环境设施、空间布局,精巧设置打卡点、摄影点、休憩区、停车场,丰富文化、艺术、历史、旅游等元素,用文化丰富旅游内涵,用旅游促进文化传播,增强吸引力,激发参与度,为在地居民和外来游客提供“满意+惊喜”的优质文化旅游服务产品。
11.突出神形兼备。文化标识形体要与城市功能、环境和空间尺度相匹配,做到错落有致、浑然一体,充分彰显在地标志性建筑之“形”,内涵要与当地历史记忆、文化传承、价值取向相协调,做到承载历史、关怀当下、展望未来,充分彰显当地“精气神”,让其在与公众的“紧密连接”中收获持久口碑和影响。
12.涵养审美能力。着眼增加人民精神力量,立足传播当代中国价值理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空间设计、服务产品、实践活动等要坚持鲜明的审美导向,传播正能量,引导在地居民和游客领略地标之美、感悟文化之美、陶冶心灵之美,涵养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文化自信。
13.完善交通设施。按照“快进慢游、顺畅高效、规范有序”的原则,深化文化标识及周边道路动线研究,优化文化地标与周边道路快慢行交通体系,让消费者“进得畅、停得下、留得住、出得去”。
14.推动数智赋能。实施数智赋能文化标识行动,加大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提升文化地标数字化建设、管理、运营、服务水平。运用AI大模型技术,完善精准导游、导览、导购、移动支付、停车出行等个性化、精细化服务。
(四)加强文化标识建设管理
15.坚持文化属性。各类文化标识建设和运营要坚持文化定位和文化属性,举办内涵丰富的文化活动和宣介活动,不断更新活动内容和场景设计,持续提升引流、聚客能力。结合文化地标调性和周边环境条件,合理布局文化韵味浓厚的特色餐饮、咖啡厅、文创空间、夜游、夜娱、夜展、夜秀等业态,满足在地居民和游客文化体验、休闲娱乐等需求。
16.推动规范建设。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明确文化标识建设布局、数量、主题、投资等内容,科学编制相关规划,按程序组织实施。健全设计方案比选、专家评审、公众参与、科学决策机制。杜绝搞形象工程,严禁以传承文化、发展旅游、提升形象等名义盲目建设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文化标识。
17.加强日常管理。研究制定文化标识管理办法,对建设决策机制、运作程序、管理维护等提出明确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游客为中心的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完善投诉受理和快速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机制,守牢安全底线。建立文化标识挂牌和动态管理机制,对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责任事故、重大负面舆情的,取消其称号并摘牌。
18.加强宣传推介。明后两年,相继开展全省十大经典文化标识、全省十大新晋文化标识推选。支持各市开展文化地标推选工作,扩大文化标识知名度。实施文化标识阐释和“可阅读”行动,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建设者等,讲述其蕴藏的历史故事,提高公众的文化自信和艺术审美水平。建立宣传矩阵,策划制作一批分量足、流量大、质量高的图文、短视频,打造一批破壁出圈的“网红”“长红”文化标识,持续增强其传播力影响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省文化标识建设工作专班,省委负责同志担任总召集人,宣传、发改、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文化地标建设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安排。各市要把文化标识建设提升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建立相应工作机制,高标准实施本地区文化标识工程。
(二)完善政策措施。完善财政保障和激励政策,合理划分省市县各级事权和支出责任,分级研究制定保障措施。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标识建设、改造提升、运营维护工作,建立政府、社会、企业等多元资金投入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标识项目申报发行政府专项债券。加强跟踪指导、督查考核,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三)强化示范引领。省市联动,推出一批文化标识示范项目,2023年底每市确定1个拟建文化标识,委托专业机构科学论证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形成详细工作方案和建设规划,结合实际加快建设进度。总结文化标识建设的典型经验,适时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
(四)强化人才支撑。组建全省文化标识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从全国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相关行业协会中,聘请规划、建筑、历史、文化、旅游、艺术、环保、设计、运营等领域专家,为文化标识建设提供决策参考、咨询服务。引育管理运营人才,采取人才引进、委托运营、自主培养等方式,打造一支懂市场、善运作、会管理的人才队伍。依托我省丰富的科教资源,培育一支素质全面、善讲故事的讲解员队伍。
附件:文化标识工程重点项目(第一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