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就业质量实现更加充分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政办发〔2018〕6号
税谱®提示:根据《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宣布失效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鞍政发〔2025〕2号》规定,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关于提高就业质量实现更加充分就业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提高就业质量实现更加充分就业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稳定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面促进人民幸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一条主线、三大任务、四个目标”工作部署,以“强基础重服务、促就业保民生”为主题,以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为核心,以机制体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为重点,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激发就业创业活力,催生新的就业增长点,让人民群众有更稳定的工作,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加强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衔接,在制定财税、金融、产业、贸易、投资等重大政策时,要综合评价对就业岗位、就业环境、失业风验等带来的影响,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对增强对就业拉动能力。
2.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大力营造利于创业的体制机制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显著。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
3. 着力改革创新提效。改革创新管理体制机制,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精准探索惠及广大群体的政策突破,全力提升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工作效率和质量,有效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就业创业工作的满意度。
4.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完善城乡就业劳动服务管理体系,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破除妨碍劳动力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消除性别歧视、身份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都能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
(三)主要目标。
到 2020年,就业规模持续稳定、就业结构明显优化、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稳定,实现“岗位更加充分、求职更加便利、收入更加丰厚”,基本做到“找工作不再难、有下岗无失业、有工作还要更稳定”。
到 2030年,要建成“三个城市”,即建成创业体系健全、创业服务完善、创业环境优良、创业人才聚集、创新创业企业众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创业型城市;建成政府宏观调控有力、公共就业服务完善高效、人人都能够享有充分就业机会的充分就业城市;建成与钢都工业大市地位相匹配、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先进城市。
二、重点任务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注入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升级;不断扩大职业技能培训规模,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和职业能力;不断增强重点人群就业保障能力,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一)实施产业就业工程。发展是促进就业的基础和关键,要将增加就业岗位贯穿于制定区域发展战略、产业发展规划、公共投资项目等各个环节,大力培育和开发新的就业岗位,实现经济增长与就业增加的协调发展,推动吸纳就业传统动能焕发新活力。
1.加快工业发展拓展就业空间。主动融入沈阳经济区,紧密连接辽宁沿海经济带,全面落实《中国制造2025 鞍山行动纲要》,推进钢铁、菱镁、装备制造业等传统业态转型升级,加快促进消费品、化工等行业提质增效。加速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磁产业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业态发展。
2.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拓展就业空间。促进生产性服务业转型升级,以工业产业转型需求为导向,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互动,推动生产性服务业细化分工、提高创新能力、增强服务功能、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健康发展,全面提高体育健身、健康养老等新兴产业发展水平,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积极培育新业态和新模式,实现服务业发展提速、产业升级,成为拉动全市经济增长的主导产业。
3.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拓展就业空间。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积极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统筹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提升农业现代化建设水平,持续推进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绿色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4.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拓展就业空间。推进“一区一园”“—镇一业”“一村一品”建设。积极发展菱镁、石油装备制造、精细化工、彩涂板、玉石深加工、矿产品深加工等县域工业产业集群。积极发展县域文化旅游产业,加强商贸集聚区建设,推进特色服务发展。积极促进金融服务业向乡村延伸,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改善“三农”信贷融资环境,推广海城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经验,加快台安、岫岩地区农村金融改革。着力打造点线面结合的休闲农业品牌体系和休闲农业集聚区,到2020 年建成10条休闲农业精品线路,打造30个休闲农业示范村。
专栏1 就业源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吸纳就业。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特别是加大纳入中央和省重点项目库的重大项目建设。全面落实《中国制造2025 鞍山行动纲要》,加快产业调整和产业布局,积极打造工业强市,在构建新的产业生态中拓展就业空间。(市发展改革委)
2.服务业发展吸纳就业。大力发展服务业,增加服务业就业容量,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逐年提高。(市商务局)
3.电子商务吸纳就业。鼓励中小企业利用电商平台等多种方式开拓市场,促进中小企业融入新的产业链和价值链,在发展壮大中持续拓展就业空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4. 农业经营吸纳就业。加快推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推动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帮助产销对接,实现销量稳定。(市农委)
5. 休闲农业吸纳就业。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特色温泉等资源,有规划地开发休闲农庄、乡村酒店、特色民宿、户外运动等乡村休闲度假产品,着力打造点线面结合的休闲农业品牌体系和休闲农业集聚区。(市农委)
(二) 实施创业就业工程。创业是发展之源。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着力推动创新创业,完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在建设“更宜创新创业的活力城市”过程中不断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让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成为城市发展的一道风景。
1.不断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工程建设。实施人才强市和人才引领战略,有效落实《关于实施人才引领的若干政策》(鞍委发〔2017〕9号),以识才的慧眼、爱才的诚意、用才的胆识、容才的雅量、聚才的良方,营造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人才发展环境,努力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全面振兴钢都的事业中来,让创新创业人才的创造活力竞相进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
2. 不断加强创业政策体系建设。落实鼓励和支持创新创业相关政策,提供“五位一体”创业服务,加大创业项目孵化及场地、资金等各类扶持,提高创业成功率。落实“金融+”政策,积极发展楼宇经济,支持并规范多层次、专业化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创业成果利益分配机制。
3.不断加强创业环境建设。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创新监管手段、引导多方治理、落实降税减负等措施,全面降低创业准入,清除创业壁垒,提升创业参与率。以审批体制改革为牵引,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创造更加宽松便利的创新创业环境。
4.不断加强创业带动能力建设。完善新兴产业政策,加强创新创业资源共享与合作、构建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五链统筹”创新生态,打通“创业一创新一经济和就业增长点”培育链条,实施促进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行动计划,大力支持培育一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创新型创业企业,持续扩大创业带动就业规模。
5.不断加强创业基地园区建设。完善“一园多区”的多元化创业解化格局,深入推进“创谷”计划实施,鼓励社会各界兴办众创、众包、众扶空间,创办智谷空间、创客空间等一批新型孵化器,为创业者提供场地支持、项目孵化、政策咨询、开业指导、法律援助等一系列优质创业服务。
6.不断加强创业服务建设。进一步完善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深入推进创业型县(市) 区创建活动,广泛搭建创业服务平台,推动实现乡镇创业服务网络全覆盖,为创业者提供均等化服务,营造更加健康、更有活力的创业生态系统。
专栏2 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
1,推进服务便利化。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多证合一”全面应用。(市工商局)
2.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创业担保贷款帮助解决劳动者和小微企业创业资金不足问题,为劳动者或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贷款政府贴息支持。(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3.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创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加大对初创企业的场地支持、设施提供等政策扶持力度,降低创业成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 扶持创业带头人。扶持创业带头人通过自主创业实现自身就业,并吸纳一定数量的失业人员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创业培训课程层级,从创建企业到改善企业,对创业者“扶上马送一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创建创业型县(市)区。提升县(市)区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工作考核等五大体系建设水平,营造更好的创业环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 坚持创业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创业风尚、培育创业意识开展创业政策宣传月、创业大讲堂、创业项目展洽会等创业促就业主题活动,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 实施素质就业工程。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是着力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的有效措施。坚持就业和技能培训一体化理念,以实用性和实效性为目标,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加快构建覆盖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职业生涯、适应劳动者需求的职业培训体系,普遍提升劳动者的技能和素质。
1.优化职业培训体系。立足我市产业发展,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技术先进、资源共享的原则,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为基础、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2.优化政府补贴制度。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定期发布政府补贴培训专业指导目录,加快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初高中毕业生劳动预备制、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企业技师培训等政府补贴项目。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3. 优化职业教育结构。加快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高水平的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统筹应用型、复合型等各类人才培养。加强终身教育制度建设,加快构建全程化、模块化、多元化的终身学习成果评价体系,提高社会成员终身学习积极性。
4. 优化人才培养通道。推进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贯通技能劳动者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的成长通道。依托校企联盟,加快推行“双元培育”、工学一体、企业新型学徒制、“互联网+”等培训模式,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人才。
5.优化工匠文化氛围。推进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和技能传承技术改造研修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推进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站建设。引导企业加强职业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师徒帮教等活动,推动形成“干一行、爱一行”的职业理念。培育弘扬精益求精、追求质量的工匠精神,开展“鞍山大工匠”评选活动,选拔和树立一批优秀典型、技术能人、技术强人。
专栏3 素质培训技能提升项目
1.深化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改革,发挥企业和职业院校主体作用,推动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同实施全流程协同育人,校企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标准,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展教育教学、组织质量评价。(市职教城管委会)
2.完善职业补贴目录。规范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将本市急需紧缺专业列入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补贴标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组织参加技能大赛。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组织优秀选手参加省、国家技能大赛,选拔和树立一批优秀典型、技术能人和职业英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技能大师工作站建设项目。推进市级技能大师工作站建设,推荐省级、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 青年技能人才储备项目。对退役士兵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职教城管委会)
6 农村劳动力培州计划。偏过电视网络和互联网,拓宽农村远程培训系统服务渠道,为广大农村劳动力学习技术搭建平台。(市人力资源什会保境局)
7.紧缺技能人才培训项目。针对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园区企业紧缺工种等情况,开展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使技能人才培训满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企业发展需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实施青年就业工程。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将促进育年就业创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着力提升新成长劳动力就业能力,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落实退役士兵就业政策,帮扶农村富余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激发青年一代创新力和创造力,为青年群体投身经济建设、推动社会发展架桥铺路。
1.着力提升新成长劳动力就业能力。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组织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就业技能和专业技能知识学习。建立企业培训师制度,支持企业建立新型师徒关系,鼓励有技术有经验的高人能手招收新入职的初高中毕业生做徒弟,传授技术、传承文化,提高适应岗位能力。
2.着力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支持科技含量高的智力密集型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各类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健全基层服务保障机制,拓展并打通扎根基层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通道,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
3.着力促进退役士兵就业。提高退役士兵学习技能,落实“两免”培训政策,鼓励退役上兵参加培训并推荐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或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录用或者聘用权利。鼓励有条件用人单位招聘退役士兵,对招聘退役士兵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4.着力推动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创业。积极收集并及时发布岗位供求信息,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加强县域经济发展,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就近就地就业机会。创业服务向乡镇延伸,为农村居民创业提供帮扶服务。
专栏4 促进青年就业项目
1.促进毕业生就业行动。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举办各类专项招聘活动。(市属高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就业见习计划。组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实践训练,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一条熟悉工作岗位、提升职业能力的渠道,搭建从校园通向职场的过渡平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实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就业项目。(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4. 促进退役士兵就业项目。实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计划,举办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平台。(市职教城管委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转移就业项目。及时收集岗位信息并发布,建立劳动力流入流出通道,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针对性输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 实施援助就业工程。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实施精细化的分类帮扶和实名制动态管理,统筹做好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农村贫困户等特定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
1. 大力援助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坚持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对难以通过市场就业的坚持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做到零就业家庭“产生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2. 大力援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就业市场供需衔接和精准帮扶,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优先推荐给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不断加强职业指导、培训和就业见习力度,给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通过各级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3.大力援助残疾人就业。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各项政策,扶持残疾人集中就业龙头企业,打造一批残疾人集中就业知名品牌。扶持一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示范机构,鼓励更多企事业单位参与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对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实施行政性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投入,扶持其稳定发展。完善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奖励政策,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
4.大力援助农村贫困户家庭成员就业。巩固就业扶贫攻坚成效,完善农村低收入家庭人员就业帮扶机制。鼓励支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岗前培训、订单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技能培训全覆盖,多渠道促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对市场就业能力不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实施岗位援助。
专栏5 援助就业项目
1.实施岗位援助。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实施补贴援助。对灵活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实施社会保险补贴,鼓励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3. 实施就业扶贫攻坚行动。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对台安、岫岩两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2020年之前确保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劳动人口实现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 促进残疾人就业计划。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提供积极帮扶,大力宣传残疾人创业就业的自强不息精神。(市残联)
(六) 实施网上就业工程。进一步加大就业服务信息化系统建设力度,完善以就业创业登记为前提、以就失业动态管理为主线、以相关的业务管理功能模块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化网络就业管理系统,推进“互联网+就业服务”的深度应用。
1.建设“网上就业局”。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就业服务网络建设,将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向下延伸拓展,进一步丰富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信息资源共享的就业服务网络体系。
2. 建设智慧人力资源市场。以国家金保工程统一标准规范为基础,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有形实体市场与无形虚拟市场相结合、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的智慧型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系统,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多途径、智能化的人力资源服务。
3. 建设“就业 D(Digital) 图”。利用大数据,探索建立对各类人群就业信息的汇聚、整合与关联分析系统,逐步实现全方位、多维度地展现全市各区域、各行业、各工种人力资源市场供需状况、就业景气指数、薪资水平情况。引导劳动者有序流动、理性择业,引导用人单位合理设置招聘计划,引导培训机构开发更具针对性的培训课程,优化人力资源结构。
专栏6 促进网上就业项目
1.农村劳动保障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农村劳动保障就业服务平台的升级改造,2020年,全市村级劳动保障就业服务平台全部建设完成,实现基本就业服务不出村的目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完善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加强软件系统更新,及时将政策变化、服务流程变更等内容调整到位,方便群众办理就业相关事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维护。加大信息系统软硬件巡查维护力度,及时修复存在的安全隐患,全力保障系统信息安全和系统稳定运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就业统计决策系统建设。加强全市就业相关数据互通共享,依据产业行业大数据做出就业形势研判,提供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就业景气指数等就业指导,以及防范失业等预警信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 实施稳定就业工程。加强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帮扶,协调推进问题解决,焕发企业生机活力,稳定企业就业岗位,积极化解规模失业风险。
1. 积极开展失业预警工作。利用统计数据共享平台,逐步扩大用工监测范围,加强监测数据分析,对集中失业潜在风险提前预警,防止突发性规模失业发生。
2. 积极开展困难企业帮扶工作。发挥市困难企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落实属地帮扶原则,对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关键问题协调推进,帮助企业稳定生产,同时稳定企业内部就业岗位。
3.积极开展转岗就业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扶持政策,支持企业挖掘内部安置潜力,引导企业以协商薪酬、灵活工时、培训转岗等方式稳定现有工作岗位。
4.积极开展转企就业工作。对国有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等过程中分流职工以及企业转制过程中的分流人员,积极落实创业扶持和就业政策,开展转企就业相关服务,依法依规处理劳动关系。
专栏7 促进稳定就业项目
1.失业预警平台建设。综合利用全市统计平台、“网上就业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等综合数据、建立失业预警报警系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 就业创业登记管理。企业(或者个人) 对本企业职工就业相关信息进行登记,传至全市就业创业登记管理系统,逐步完善企业用工信息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困难企业都扶行动。市困难企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对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关键问题协调解决,帮助企业稳定生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等)
4. 援企稳岗行动。对履行社会责任的困难企业进行援助,为企业开展内部培训提供适当资金支持,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5.“三转三送”服务。对改革转制企业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的就业服务,帮助分流职工“转岗就业、转企就业、转移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八) 实施公平就业工程。加强法治建设,优化就业环境,持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努力让劳动者有更体面的工作、更好的环境和更稳定的收入。
1.积极推进就业服务均等化。加强普法宣传,消除性别歧视、身份歧视。完善就业政策,逐步取消户籍限制,使城乡居民享有同等的就业优惠政策。统筹推进城乡劳动保障就业服务平台建设,逐步消除地区间发展不平衡问题。加强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就业服务人员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逐步实现就业服务均等化。
2.积极推进和谐关系建设。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强化法治环境建设,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提高三类合同履行质量。
3. 积极推进社会保险落实。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定责任,强化用人单位和职工自觉参加社会保险意识。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使劳动者享有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
4.积极推进劳动维权保障。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健全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应急调处机制和仲裁特别程序。
专栏8 推进公平就业项目
1.和谐劳动项目。落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定期召开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推动劳动关系建设取得新成效。(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集体合同检查。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通过年度检查督奋提高合同覆盖率和履行合同质量。(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现法定参保人群应保尽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劳动监察维权行动。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对具体事实展开调查,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查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维权。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提高仲裁员执法水平,维护当事各方合法权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促进就业工作,切实履行好促进就业鼓励创业的职责,不断完善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跟踪调度,确保重大问题有效解决。
(二) 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和项目尽快提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贯彻落实。要加强跟踪督查,对抓落实有力有效的,加大政策和资金倾斜力度;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三) 强化预警监测。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数据分析研判,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报告》和《鞍山市人才市场运行分析报告》。完善统计监测制度,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创业等统计监测指标。扩大就业数据信息来源,加强就业数据与宏观经济数据的比对分析,为完善就业政策、实施精准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