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还在人工检索法规吗?体验一下税谱AI
快速定位属地法规库;识别过期、废止、疑义条款;排除网络干扰 全部数据由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团队人工核对 365天不间断更新,零幻觉
还在人工检索法规吗?体验一下税谱AI
快速定位属地法规库;识别过期、废止、疑义条款;排除网络干扰 全部数据由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团队人工核对 365天不间断更新,零幻觉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三马地区改造区域内处于改制过程中的国有企业参与开发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三马地区改造区域内处于改制过程中的国有企业参与开发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哈政规〔2018〕1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优化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要求,市政府决定废止《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三马地区改造区域内处于改制过程中的国有企业参与开发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哈政综〔2007〕46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1日
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